bigmouw wrote: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本來...(恕刪)
以將心比心之心態來說當時情形任何人都沒錯,
但錯的是樓主事後沒有同理心發文批那位阿公,
這就是最大的錯誤。
tel0925650023 wrote:
以下幾位大大對於您對小女還有女兒的疑問及"惡言"我已透過警政署便民專線提出異議
希望網路警察能聯絡到你們
屆時我將提出女兒的出生證明及大嫂女兒的親子檢驗報告!供您確認!我們該走哪條就走哪條

tel0925650023 wrote:
行經一家手錶攤位,樣式繁多炫目,小女一直想要隻手錶(還太小不適合買有價錶),明知品質不怎樣,但還是抵擋不了她引頸期盼的樣子
尊爵小黑 wrote:
所以在車廂內 如果小孩子大吵大鬧 這樣就算了
當父母的 還可以大搖大擺的說別人不對
是呀~你說的都對 沒有那一條法律規定不可以在公共場所嬉鬧
但是公德心~阿~不好意思 我忘了 閣下好像沒有什麼公德心的觀念
這個世界不是只有你一個人~也不是全世界都繞著你轉
小孩會哭會鬧~大家都知道
但是你做家長的 麻煩處理一下
況且已經有人抗議了~難道你真的覺得全車都應該體諒你
應該包容你
上次就在另一棟樓跟你說過了~火車(百貨公司)不是你家開的
麻煩你們既然要帶小朋友出門~麻煩就照顧好
別影響到其他人~很多人不出聲 不代表他們接受
只是還沒到爆發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