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 遭錯殺 沉冤 十五年 司法.........


球德洛 wrote:
喝到變小藥水了嗎?怎...(恕刪)


可能已經被組織處理掉了
原本的罪犯 不是現在才認罪

((他很早就和軍方說 是他做的 不過 軍方竟然不採信))

還是要 硬是冠上 江某的罪 根本是急公好利 草率結案

如此 踐踏人權 人命 家屬尊嚴

就算 一百次 砍頭也不足以 填平 那些無辜的代罪士兵

和 之後又一次 一次被原來的罪犯 性侵的女童

這些 都是 曾經經手十五年前草率結案 的所有人

全部都要討回來

四葉oO wrote:
可能已經被組織處理掉...(恕刪)


還是應該現在正和少年偵探隊在想解釋的說詞呢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不過在當時社會氛圍下,鼓吹速速將犯人繩之以法的社會大眾及媒體輿論
嚴格來說,可都是幫兇
你不殺伯仁,伯仁卻因你而死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只是覺得 真的 狠氣

因為 他們可以說是 明知道犯人都認罪了

還要把 無辜士兵 判死罪

就算 我們不把他們挖出來

他們死後 我敢拿我人頭做保證

他們的靈魂絕對 會下地獄 被鐵叉 插的兮巴爛

最好一輩子 都別出來 繼續吃香喝辣~~((怒))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感到很難過.雖然過了十幾年但我對這個新聞有印象,因為太殘忍了.沒想到原來是這些狗官亂抓人,真的很可惡,基本上江爸爸寫的名單上的人,等於是殺江國慶的殺人兇手,間接又害死其它的受害者,這些人都應該被判重刑才對.真正的兇手又傷害了其它的被害女童,毀了多少家庭.應該要人肉搜索出這些人,比中指蕭可惡幾萬倍.
趕快大家一起來整理一下

前反情報部隊隊長柯仲慶 好像可能應該在在台中金典酒店工作

大家一起整理一下
反正大家跟著新聞
吵一吵
打打嘴砲
過一陣子就忘光了

反正倒楣的不是自己
so...
其實大部份的冤案,都是一樣的過程:
1.凶案發生。
2.媒體炒作。
3.民眾鼓躁。
4.上級指示限期破案。
5.辦案者速判。
6.送上刑場。

當真相出現後,檢討由下而上而回:
步驟5.追究責任。
步驟4.追究責任。
步驟3.忘記自己的責任。
步驟2.炒作,過去種種從未發生。
步驟1.死!
反省是不存在的,因為步驟2忘了自己做了這檔事,步驟1連腦袋這東西都不曾存在過。
究責跟反省是不一樣的。步驟4和5只是被抓來祭旗而已。
步驟6是可憐的,一方莫名丟了性命,一方莫名當了殺人犯。
步驟1中被害者的立場是最尷尬的,自己不但當了受害者還當上加害者,不過有幾人想到這一環?

巧克力終結者 wrote:
如果新聞說的是真的曾...(恕刪)

剛剛再看過一些新聞追蹤報導,知道一些事在當時的“時程”後,想一想...

應該是因為案子其實在偵辦過程中,不管對外或對上級,特別是對上級,都有在作交代,而上級自然會要求速辦速決,而當另一個嫌犯其實有相當的情形可以認定有對其作審訊的必要時,對江卻也已經“搞”到快“OK”了,於是一方面也怕被上級責備處分,一方面也為了社會壓力,乾脆就無視於許嫌的可疑,將錯就錯達到上級要求,也同時達到社會輿論的要求,趕快交差了事!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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