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找尋目擊者及影像-4.14早上的永福橋車禍...

哪這樣兩名駕駛可以轉向死者家屬要賠償嗎?

搞怪小猴子 wrote:
不是不是,各位!!早...(恕刪)


你說專門給汽車用!
我在路上看到都是汽機車共用!
是橋面好用~大家一起用吧!

只是調撥時間和車道要注意清楚!

JasonChenTW wrote:
真向大白------...(恕刪)


給這位法官拍拍手
本來就該有個規範依循 而不是說死了就最大

話說違規的死者家屬應該要賠償對方車損才對
之前也有這樣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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