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仕請小心…華岡之狼要假釋了

社會每個月要花4萬5就為了他一人 這些錢不是應該他自己要出嗎?他自己要假釋出來的 就應該有能力付那些錢啊
而且性侵犯耶 江山易改 本性難移

監控他一人 浪費這麼多社會成本 直得嗎? 如果他再犯 是不是當時批准他的那些人也應該一起抓進去關...
如果真不再犯 那大家都可以圖作非為 然後在來口口聲聲說不會再犯 這都是屁~~~~~
台灣法律真是漏洞一堆 還有白天不監控這回事 當慾望來時誰管的了白天黑夜....那些官員就是沒有親朋好友被性侵過才不知道那些被害者的心情...
ectw wrote:
還有白天不監控這回事 當慾望來時誰管的了白天黑夜(恕刪)

這就是問題所在
因為台灣的監控技術沒有國外來的成熟
綁在腳上的監視裝置也有範圍限制的弱點(應該是台灣技術不足吧)
再加上犯人白天也是要工作
因此才會這種奇怪的規範
我個人比較偏向贊成嚴刑峻罰的

而且真的要站在公平的角度上來討論這件事的話
那個管它是哪來的狼你有沒有悔改? 未來會不會再犯?根本就不值得提出來討論
因為犯下重罪是事實, 這個事實足以讓受到恐懼迫害的社會大眾剝奪你悔改和思考未來的機會
應該坐坐牢受一些折磨之後就直接人道毀滅
我們繳稅養你們這些獄友並不是希望你們出來
而是要讓受害者心理得到安慰之後, 再讓你們出不來
省得浪費更多的社會成本去承擔你們累犯的風險

基本上, 只判16年就是個錯誤, 更遑論才服了12年就出來嚇人

我們繳稅養政府官員, 官員卻把錢拿去換屎往腦子裡放
百姓付費買來一堆不安定和恐懼
GG88 wrote:
你真的找錯人了 !!...(恕刪)


法律沒規定的, 當然要用常識或經驗法則(保護老弱婦孺,這個應該是常識吧,這個判例有保護到嗎)

那你有沒有妹妹, 貢獻給我9秒鐘吧..我應該可以找到法律沒有規定到的


目前是法律不足, 也是大亂...

法律怎麼可能會做到完備, 盜高一尺, 魔高一丈..總有洞可以鑽


法律沒有的, 總會有判例吧.. 以前 LA LAWS沒看過嗎..

這個判例剛好很好笑....判了結果天下也一樣大亂..


期待立法院天天審法案, 你也要看台灣人民有沒有那個水準, 選出認真做事的立委..

立委的水準如此, 那任何一個選區的當選人就等同於該地選民的水準....(個)人看法

要怪立法院, 還不如求諸己吧.講了等於沒講.

那個拉小提琴會走音,和女人談公事要到MOTEL談的, 不知是那個選區的!!!!


加害人最多只能要求 類似不被刑求的人權...或被迫做不實口供等...

其它就不必了, 刑法是用來保護好人的....別把每一樣適用於罪犯


最近看到電視有關律師訴說SUSPECT的人權, 有時想想, 還真是好笑...

這些大律師怎麼不站在受害者那邊呢??


真的是有錢或有新聞性就往哪邊靠

===============================
台灣法律不週延,應該是幾十年的事, 為什麼這些光怪陸離的現象, 都發生在這幾年?


White bear wrote:
突然覺得, 以前英國...(恕刪)


其實我們可以把重大罪犯空投到對岸,

讓他們嚐嚐在極權國家坐牢的滋味。

如果沒記錯,薛球與陳益華在對岸拘留時,

天天照三餐給一頓”粗飽”。

切莫讓行車紀錄器成為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的工具
mobilebradon wrote:
法律沒規定的, 當然要用常識或經驗法則(保護老弱婦孺,這個應該是常識吧,這個判例有保護到嗎)
那你有沒有妹妹, 貢獻給我9秒鐘吧..我應該可以找到法律沒有規定到的
...(恕刪)


誠心地建議你 , 重修公民與道德 , 還有法學概要等課程 ...唉...
周仔仔 wrote:
那些誘人犯罪的人們,穿著低調些才是重點,穿得太清涼被強姦,自已也有問題。

當然姦人的絕對是錯的,但沒有驅動程式,程式怎麼會被驅動呢?

我的意思不是說不能展露好身材,只是在公開的場合要保護好自已。
我的意思不是說不能展露好身材,只是在公開的場合要保護好自已。

我在路上看到辣妹只會替她擔心,會想過去說"加件衣服吧",怕被冷淡對待,畢竟現在好人沒什麼好報。

若是我親人穿這樣的話我會說注意安全,我的意思並不是穿得辣被強姦就是活該,不懂得保護自已才是悲哀
看來您還不知道自己想法邏輯的錯誤在哪!! 您不覺得前後論調看起來很矛盾!? 不是這個意思, 那為何前兩句要用因果論調!? 這整個本來就不是因果關係, 這是那些男人自己單方的問題, 為什麼要牽脫成因為女人怎樣所以那些男人才...的雙方因果問題!?

"展露好身材"&"在公開的場合要保護好自已", "加件衣服吧"&"注意安全", 這根本就是兩回事!!! 要保護自己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限制自己的自由!? 這就是男性不自覺錯誤的父權邏輯意識!!! 在下會要身邊女性"注意安全""在公開的場合要保護好自已", 但不會要她們"別展露好身材""加件衣服吧"

女性要保護自己, 在下這個男性會建議, 隨時提高警覺, 並且絕不要落單, 更要隨身攜帶防狼用品, 最好的可以去學防身自衛術, 而不是"穿的普通點""身體包多點"!!!!!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Snow wrote:
移監是前幾天,剛剛三...(恕刪)


馬賽克應該是受害人用的吧
加害人有什麼資格使用呢??
d12123344 wrote:
我是覺得這匹狼被這個...(恕刪)




一定要申請國賠的啦
而且如果在犯的話
當初假釋委員會中同意假釋的人
都要以共犯判刑
GG88 wrote:
誠心地建議你 , 重...(恕刪)


我也建議你..書不要唸太多(或是唸太少?)..免得變得有點趴袋

如果真得唸了你說的書, 照理說台灣應該沒有犯罪才是...

不過看到你01代號, 大概就知您是什麼料了

======================
同樣的高中課本, 有人可以考高分, 也有人考18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