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aminimalist wrote:我也是這樣的觀念 如果一開始就找警察,超商女店員就不會被挖去雙眼了如果一開始就找警察,超商男店員就不會被刺殺身亡了一旦兩造發生任何爭議,找警察來釐清與調解是最好的處置!這是保障自身安全,也保障對方的安全與權益的作法
喬大叔 wrote:如有違規...可以舉...(恕刪) 以前現在有沒有違法不是我的重點,嚴以待人寬以律己才是我的重點,顧客能選擇對店家違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店家生路,現在我合法了可以大聲了,以前你們沒舉報是你們活該的意思? 我也覺得法理情,法要站在首位,台灣就是太濫情了,但是商家也是濫情的受益者,到頭來有資格說一切照規定來嗎?
莎朗石頭 wrote:顧客忘記帶錢說的好像比違法擺攤還十惡不赦的樣子,好一個嚴以待人寬以律己啊! 我長期生病病人就是有些事情辦不到你們要說我裝的也行四十有什麼好賴的又不是四百.四千不可能冒險逃避四十,違反常理不是嗎???都跟你們說了智商不足怎麼可能處理到跟一般人一樣完美他如果會sop--1.2.3===那他還是唐寶寶嗎???辯論這些都沒用用你們的大腦想一想好嗎???????????????????別整天耍白痴街口、Line Pay 電子支付方式都可以付款-------這些我通通不會是不行嗎??????我是真的不會啊!!!!!!!!!!!!!!!!!!
莎朗石頭 wrote:以前現在有沒有違法不是我的重點,嚴以待人寬以律己才是我的重點,顧客能選擇對店家違法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店家生路,現在我合法了可以大聲了,以前你們沒舉報是你們活該的意思? 我也覺得法理情,法要站在首位,台灣就是太濫情了,但是商家也是濫情的受益者,到頭來有資格說一切照規定來嗎? 所以老闆要對不付錢的顧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aavicky wrote:所以 老闆先罵 女員工 沒收錢,為什要先製作 不曉得這家店的規矩是先付錢才製作...還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過...以後就知道了...這類型的餐飲...還是先付錢再製作比較不會有問題...
aavicky wrote:客人忘記帶錢,老闆對客人的處理方式就是報警,會不會太離譜了 \ 苦命的台灣獼猴! wrote:這次事件中,老闆處置不當之處就是態度兇了點 我文中也說了,老闆處理不當aavicky wrote:報警, 苦命的台灣獼猴! wrote:一旦發生消費糾紛,一旦兩造發生任何爭議,找警察來釐清與調解是最好的處置!這是保障自身安全,也保障對方的安全與權益的作法,所以我並不覺得店家找警察來有甚麼不對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