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不行者 wrote:我是認真的覺得一個怨女 一個曠男沒力莎莎姊可能比拳大建議的蓮姐更適合你起碼這個會理你試試看吧改追高雄的起碼不需要跨海而且她有錢 現在流行亂點鴛鴦?這樣說。外國女人看到我,是昏倒。台灣女人... 會陣亡。因為,我被騙怕了。 XDDDDDDDDDDD
超級不行者 wrote:這樣太剛好了沒力莎嬸專門治詐騙的都不知道把騙子、有病的店家、看不順眼的人都整治幾十次了你的毛病她應該能治 不要說我沒告訴你 or 騙你。先讓你說的那個人來聽這音樂,如何? XDDDDDDDDDDDDD
亞利安星人 wrote:你到底面對面見過哪一...(恕刪) 我又要再寫一次。我 27 歲時,女友是德國人。不是網路認識的。我 26 歲就開始做生意。我還帶這德國妹妹去環島!但是,這妹妹的簽證當時只有三個月。簽證到期就必須回德國。當時,我真的沒想到,直接和她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