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我們台灣法治教育的成果如此之差
提兩部電影
一部是湯姆克魯斯演的[關鍵報告]
一部是席維斯史特龍演的[超時空戰警]
第一部關鍵報告..大家應該都看過
大意是說三個先知可以預測人犯罪
於是一個特警小組就可以在人犯罪前把他抓起來關
但是是不是先知預測的就一定會發生呢??
最後電影結論是--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就算被預測犯罪..仍然可以靠自己去改變命運
這告訴我們任何人在著手實行犯罪行為前..都可以靠自己停止犯行
甚至著手後..刑法中有很多法條也是不罰未遂犯
一樣也是無罪
我們不能僅靠預測而將一個人判罪
講這個電影是為了回應一些網友的觀念
兩個青少年曾經有前科..在一個早上騎著車牌被蓋住的摩托車被臨檢結果逃逸
是不是就等於他們已經被預測了下一刻會去犯罪??
於是可以在他們對警察沒有造成立即危險的狀態下使用警槍??!!
就算他們不服臨檢..就可以開槍??!!
不論是不是誤殺..這樣的反應不會太超過嗎??
有人又說難不成要被打到才可以反擊嗎??
我想警察受訓這麼久就應該有專業..面對現實的狀況百百種..應該能分辨什麼是危險狀態
都騎車逃逸了..或許並沒有這樣的立刻危險性
難道用其他方式不能達成相同的結果嗎??
我是強烈質疑警方的用槍時機
第二部超時空戰警是說未來世界治安太差了
於是訓練出一批判官戰警..就是警察跟法官的結合體
當抓到罪犯後..警方可以馬上轉化身分變成法官判刑
請問我們現在是訓練出了一批判官戰警了嗎??
警察可以當法官決定一個人有沒有犯罪嗎??
哀
真的看完整個討論串以後實在很心痛呀...
就算那死的小孩是個有前科的少年
但是不也是一條生命嗎
大家或許認為他是人渣..死的好之類的
誰又知道或許他某一天改過向善..變成好人怎麼辦??
到底有誰可以決定另一個人的生死呢??...
是上帝還是身為凡人的我們呢??
~~安室奈美惠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