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元能做什麼? (假設沒有債務的話)我個人胡思亂想如下:200塊買包米300塊油鹽醬醋300塊買2斤豬肉200塊買1隻雞600塊買幾條不是高檔的魚300塊買些火鍋料200塊買些蔬菜200塊買些水果300塊買些糖果餅乾200塊買些飲料果汁500塊買些漏掉的哩哩叩叩300塊買小朋友的鞋子(每人)500塊買小朋友的外套(每人)600塊給小朋友的紅包(每人)娛樂費帶小朋友看場電影或外出走走再預留小朋友開學的學雜費與文具費用如果家中有老人可能更改為保健食品+保暖衣物+電暖器結論是:我覺得1萬塊不亂花的話至少可以幫助些許人溫暖的度過這個寒冬
kenkenken001 wrote:1: 可能你沒...(恕刪) 我相信人都會有尊嚴的沒有錯陳光標並沒有在給錢時羞辱對方...現在那堆名嘴所說的尊嚴不過是社會上的其他人對拿錢的那個人的觀感那所以一堆社福團體都是把受助人約到一個深山去交付東西這樣嗎??還是說以後弱勢者全部都趕去深山去住好了...這樣要去幫助他們的時候就很有尊嚴了因為不會有人知道誰在接受幫助接受幫助並不可恥吧...台灣已經變成一個用錢來衡量尊嚴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