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1015 wrote:我朋友今年剛從,警大...(恕刪) 樓主說他舅是所長,所長位階通常是2線1星或2線2星警大出來都是2線1,只差在考過3等特考後,任職職位不同而已,哪來比較大?要鞭人之前先做好功課再來鞭吧!!以上不是要替樓主護航,只是您要鞭人前請先搞清楚再來鞭另外,樓主的報案三聯單,看起來好像怪怪的喔!(這我應該沒涉及人身攻擊吧?)
http://www.hccp.gov.tw/hccp/comment04.asp新竹市警局的檢舉信箱!!http://163.29.33.145/phpbb2/viewforum.php?f=2新竹市警察局互動討論區
abola921 wrote:我也很認真,剛剛go...(恕刪) 就算些許不同,但也些東西是不會改變的比如:出生年月日、備註欄以及相關警示標語,這些東西不會變得最後就是大部分的人的格式,受理方式在第一行右上方,案類在第二行第二行這樣的格式算是統一格式,但是他的就是完全不一樣我覺得最大的問題還是在出生年月日以及備註欄這兩個…這樣射後不理的,而且還用這種方式表達自己不成熟的想法實在不可取~前面已經有人講過了,涉及公訴罪,不是一句KUSO就可以解決得!
台灣的治安已經很不怎麼樣了,樓主不先省思這整件事情的緣由,就逕自把案子交給警方。我真的想請問樓主,您在報案以前,有沒有認真想過,這會浪費多少社會資源?您要是真的這麼氣憤、真的這麼有錢有閒,請自費找個律師幫你主張權益吧!但請別如此地使用有限的執法資源,你的三聯單是真是假,我無法置喙,但我寧可希望那三聯單是假的,至少,那代表著警察先生們還有機會把心力放在真正的維持治安上。警察先生沒把這樣的行為當成妨礙公務來處理,還真是寬宏大量。也許,這就是民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