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U1068 wrote:
銀行局和銀行還臉不紅氣不喘的跟你說, 不服就告呀!
從前面幾篇文章就可以知道,
到現在即使是新進的行員,
仍認為只要有留存開戶影本,
是證件偽造精細,或是個人散漫疏忽,
要告的時候民眾很難舉證銀行疏失,
有恃無恐的心態深植內心,
更不用說那些老行員。
但也不能說是全部的行員都這樣,
然而一家銀行內就是會有這種人存在,
要命的是,時代改變無法改變他們的作為,
只有第一個判例的出來或是立法才能解決。
類似像個資保護法的出現就是蠻大的進步,
這種事透過修法,
由銀行舉證本身無疏失,
不應是民眾舉證自己的損失,
才能促進銀行員注意並嚴謹的處理相關事務,
而更擔心的是,
萬一有行員是共犯,
民眾只能任其魚肉?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風無邪 wrote:
2009-10-28 16:19 by 風無邪
我基本上是支持你不要和解,把法律程序走完,以還原真相
ryox22001 wrote:
今天又接到貴行-中壢分行林襄理的電話 (0911xxxxxx 時間:16:34分)
不過在網路上散布別人的手機號碼,是有法律責任的,是很不好的示範
另外,之前你把警方偵訊的內容用文字在網路上實況轉播
這其實是相當不對的行為
雖然也不知道是否為公用或私用電話
但樓主改掉了,風大護貝的還在耶

另外樓主194樓po出臺銀的函文了,看起來是比較令人信服的一方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270747&m=f&p=20#16030244
在這篇學到很多法律相關知識,真是辛苦各位了
樓主也要加油,堅持還原真相!!!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凡。人不可擋 wrote:
雖然也不知道是否為公...(恕刪)
你說那支0911的阿 那支我打過 有語音服務 所以是算銀行公用的吧 銀行有分配手機給銀行內部人員使用
明眼人應該看得出來 那封公文指不過是用來應付上面長官用的(監察院 我之前有一封監察院來的信 可惜我弄不見了 sorry 不過那封信口氣有點不太一樣 比較嚴厲 不愧是監督公務員的機關 有guts!! 之後我不只投訴行政院跟金管會 總統信箱我也去投訴了 不過回函說 把我的案子交付給行政院 因為民主法治國家有分工權責) 對我來說 那只會讓我更討厭他們!!!!!!!!!!!!!!!!!!!!!!!!!!!!!!!!!!!!!!!!!!!!!!!!!!!!!!!!!!!!!!!!!!!!!!!!!!!!!!!!!!!!!!!!!!!!!!!!!!
記得第一次談判時 對方有人竟然還問我 為啥覺得銀行的人都是壞人呢? 很好笑的問題~~~~~!!!!!
另外 如遇到跟我一樣的情形 無法臨櫃取款 可以拿這文件(馬小隊長給我的) 給銀行看 (不能領 是違法的)

我被盜開的帳戶是在國泰世華銀行, 我深深地懷疑身份證影本是從國泰人壽那流出去的, 因為我彷彿記得很久以前曾拿過這份身份證影本給人辦保險, 如果是這樣, 也很可怕耶! 因為年代久遠, 那個證件是手寫的, 字跡並不容易造假, 一定是影本開戶的啦! 我不相信開這個帳戶的經辦們, 都分不出來正本和影本, 這個應該是蓄意放水的吧! 還好我先掛失印章提款卡,不讓這個帳戶暫時再被使用.~~可怕
為什麼這個證件是真是偽, 要由銀行說了算, 而不是這個證件的本人來認定, 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