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天於臺銀-中壢分行談和解之事的結果(小弟於昨日向蘋果日報投訴爆料的內容-續篇)

建議找個律師處理 談好怎麼分帳

交個專業的去對付國營銀行這個大怪獸

因為呆丸銀行算公務人員體系

裡面流動率也不高 有時候做久了

跟社會有點脫節了

一個人最重要是什麼? 就是清白和名譽阿

今天呆丸銀行不管是疏失還是怎樣

造成樓主信用和名譽的損失 就是事實

一萬五? 真好笑 要是我 我會跟他說

我再多給你一倍 三萬好了

但是你要跟我一樣的下場 你幹不幹?

現在都已經撕破臉了 也不必私下連絡了

目標就是針對那個開戶的行員 他的主管 像經理 襄理 副理

全部追究責任 看有無業務過失或瀆職

ryox22001 wrote:
談判期間又有暴力頃向, 人家也是領薪水的...憑啥讓你這樣丟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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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那招只是虛張聲勢罷了 並沒有向人潑水喔 林襄理雖然坐對面 但我有事先把杯子放到左手邊 控制好方向讓它水平飛到最左方 窗口邊 所以並沒傷到人
(恕刪)

你這句話讓我不再想關心這件事!!
祝你好運!!
還故意要摔東西咧!
mark2617 wrote:
你這句話讓我不再想關...(恕刪)


你如果不想關心也無妨 自然會有好心人關心 希望詐騙集團不會找上你 God bless you ^^


YOUU1068 wrote:
銀行局和銀行還臉不紅氣不喘的跟你說, 不服就告呀!

從前面幾篇文章就可以知道,
到現在即使是新進的行員,
仍認為只要有留存開戶影本,
是證件偽造精細,或是個人散漫疏忽,
要告的時候民眾很難舉證銀行疏失,
有恃無恐的心態深植內心,
更不用說那些老行員。

但也不能說是全部的行員都這樣,
然而一家銀行內就是會有這種人存在,
要命的是,時代改變無法改變他們的作為,
只有第一個判例的出來或是立法才能解決。

類似像個資保護法的出現就是蠻大的進步,
這種事透過修法,
由銀行舉證本身無疏失,
不應是民眾舉證自己的損失,
才能促進銀行員注意並嚴謹的處理相關事務,
而更擔心的是,
萬一有行員是共犯,
民眾只能任其魚肉?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風無邪 wrote:
2009-10-28 16:19 by 風無邪
我基本上是支持你不要和解,把法律程序走完,以還原真相
ryox22001 wrote:
今天又接到貴行-中壢分行林襄理的電話 (0911xxxxxx 時間:16:34分)
不過在網路上散布別人的手機號碼,是有法律責任的,是很不好的示範
另外,之前你把警方偵訊的內容用文字在網路上實況轉播
這其實是相當不對的行為

雖然也不知道是否為公用或私用電話
但樓主改掉了,風大護貝的還在耶

另外樓主194樓po出臺銀的函文了,看起來是比較令人信服的一方呢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270747&m=f&p=20#16030244



在這篇學到很多法律相關知識,真是辛苦各位了
樓主也要加油,堅持還原真相!!!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凡。人不可擋 wrote:
雖然也不知道是否為公...(恕刪)



你說那支0911的阿 那支我打過 有語音服務 所以是算銀行公用的吧 銀行有分配手機給銀行內部人員使用

明眼人應該看得出來 那封公文指不過是用來應付上面長官用的(監察院 我之前有一封監察院來的信 可惜我弄不見了 sorry 不過那封信口氣有點不太一樣 比較嚴厲 不愧是監督公務員的機關 有guts!! 之後我不只投訴行政院跟金管會 總統信箱我也去投訴了 不過回函說 把我的案子交付給行政院 因為民主法治國家有分工權責) 對我來說 那只會讓我更討厭他們!!!!!!!!!!!!!!!!!!!!!!!!!!!!!!!!!!!!!!!!!!!!!!!!!!!!!!!!!!!!!!!!!!!!!!!!!!!!!!!!!!!!!!!!!!!!!!!!!!


記得第一次談判時 對方有人竟然還問我 為啥覺得銀行的人都是壞人呢? 很好笑的問題~~~~~!!!!!

另外 如遇到跟我一樣的情形 無法臨櫃取款 可以拿這文件(馬小隊長給我的) 給銀行看 (不能領 是違法的)


樓主加油,

在合理的賠償範圍內, 我支持您 :P

爭取權益的過程都是很辛苦的.

有些人沒有經歷過, 只會說嘴

樓主就不要放在心上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從前面幾篇文章就可以...(恕刪)
我很贊成銀行要負起證明自己無過失的責任, 畢竟帳戶開立是他們做的動作, 確保安全正確是他們的責任, 他們才是行動者, 而莫明其妙地, 我什麼事都沒做, 今天卻要負起完全舉證的責任去證明自己是無辜, 真是閉門家中坐 禍從天上來. 覺得法律在這時反成了銀行在精神上迫害我的工具.

我被盜開的帳戶是在國泰世華銀行, 我深深地懷疑身份證影本是從國泰人壽那流出去的, 因為我彷彿記得很久以前曾拿過這份身份證影本給人辦保險, 如果是這樣, 也很可怕耶! 因為年代久遠, 那個證件是手寫的, 字跡並不容易造假, 一定是影本開戶的啦! 我不相信開這個帳戶的經辦們, 都分不出來正本和影本, 這個應該是蓄意放水的吧! 還好我先掛失印章提款卡,不讓這個帳戶暫時再被使用.~~可怕

為什麼這個證件是真是偽, 要由銀行說了算, 而不是這個證件的本人來認定, 忿~~~

YOUU1068 wrote:
我很贊成銀行要負起證...(恕刪)


恩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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