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人權團體,東森新聞"關鍵時刻"好樣的!!

我對司法制度也有一肚子的不滿~不過~要我文字化會很多~以下是我之前發表的一些看法~不過跟這一篇很像~所以~就貼一點點過來


台灣的司法制度乃至於其他法律及司法官的養成~多有嚴重的缺陷~雖說有仿照外國法律~但一經台灣引用~冠個改良式的名稱就以為比外國法律更嚴謹更優秀嗎??為什麼一天到晚學外國法律~毒樹果原理~自由心證~一堆有的沒的~為什麼不能有自己國家的特色乃至於外國接受採用~蓮花理論(或者說改良式蓮花理論)蓮花出汙泥而不染~違法搜索而得的證據就一定要排除嗎?可是他確實是犯罪證據阿!!為什麼不改良有限度的違法為合法的範圍~其搜索所取得的證據是有用的~

法官的自由心證~單純以陳水扁貪污案來看~甲法官收押收押在收押~但是報載乙法官卻是不認同~且認為必須交保~是否自由心證權太大~可以判生也可以判死~這一點為什麼不學習外國的陪審員制度(外國陪審員制度好像必須一致認同才可判刑~我們可以改良啊~改良成少數服從多數啊)法官只是根據陪審員有罪無罪處犯罪嫌疑人徒刑或當庭釋放~
人權團體
不是受害者沒法體會那種心情

該死刑的快處理吧
法官真的都不知道怎判決的
修羅1972 wrote:
我對司法制度也有一肚...(恕刪)


台灣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






給他們最多的權力,卻沒有好好利用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oaooaooao wrote:
補貼2/25 關鍵時...(恕刪)


全部看完真的很令人生氣~

到底是誰讓牠當上法務部長的啊!!

兇手一下跟陸爸說有做,一下子又說沒做

真的是死性不改!!可惡極了!!
洄瀾之子 wrote:
全部看完真的很令人生...(恕刪)

因為這也是手法之一
求得被害人or家屬原諒
同時表現給法官看
被告犯後態度良好

因為犯後態度是法官量刑輕重的參考要件之一


但辯方律師可能後來發現
檢警在證據收集上有些漏洞
當然教被告攻略的方式又不同了

ps:以上純猜想 因為我並非當事人律師or當事人

修羅1972 wrote:
我對司法制度也有一肚...(恕刪)

嗯~台灣法律的確都抄別人的
刑法受日德學派影響很深
另外連憲法也是抄別人的
因此總統制又加內閣制
不倫不類的國家法律


另外對中國方面
法律上也不認為對方是外國
因此弄個二岸人民條例
可悲的國家
kioko wrote:
連續2天邀請陸正父親...(恕刪)


有問題的死刑案,自然有檢查總長須提起非常上訴

那些犯行明確的,還是讓他們早點投胎做人~~~

人權是對人講的,而不是對畜生講的~~~~

不曉得這棟樓可以蓋多高? 蓋到100頁會有人通知馬先生或王小姐嗎 ? 應該不會吧, 現在拼的是立委補選, 後面拼
的是五都, 普羅大眾的心聲是沒人理的
My Peggy wrote:
不曉得這棟樓可以蓋多...(恕刪)


  我相信政府裡也有人看01,再不然新聞媒體也會有記者常看01,就是要人多才能形成壓力.

  不能再讓廢死聯盟一小措人繼續把持版面了.
邱和順並非善類
除了陸正案判死刑外
還有柯洪玉蘭命案

邱和順並在1987年另外犯下國泰保險公司竹南營業處職員柯洪玉蘭命案,邱和順等人獲悉柯洪玉蘭經營大家樂,於是以簽大家樂為由將她誘出。由於柯洪玉蘭拒付新台幣五十萬元,邱和順將她殺害分屍。因此,邱和順也被判處死刑,合併陸正綁架案被判處兩個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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