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草的小羊 wrote:可議的是看到很多雷同處卻還說這很正常的人還說打個蝴蝶結會比較有設計感只能說這樣俗的設計竟還能拿出來炫耀...(恕刪) 設計就是無中生有啊...不是嗎?如果能把魚尾擺動的樣子設計成一個蝴蝶結的樣子....真的不錯啊!!!!!!!!為什麼說是 俗呢?
Aquarius_lee wrote:我覺得還好就其中一隻...(恕刪) 法官如果肯看一下橙果怎麼用ILLUSTRATOR 拉20幾條貝茲曲線畫那東東。就不會一直有人強調"不過就是隻 X 嗎?"另一隻X,根本沒有另一隻,(小隻是用轉的)有另一隻X,而且畫幾隻都行的是女同學。懶的拉線畫畫,掃圖後,再複製另一隻小隻X的是 橙果。很難過!法官最終還是會讓民眾第三次知道,女同學不過也是抄他家魚店的蝶尾兩目金。而橙果,是用專業的貝茲曲線自已畫的,尾巴尖的是有新設計元素。女同學,要求500萬是惡意勒索加誣告,此當為無誤,不得上訴。說了這麼久,實際上我完全沒看電視就一直發信至現在。直到 --- 我看到 蔣友柏回應的那幾句話的表情,我認為囂張到了極點。還要告小女學生一千萬,說是要掃除 台灣搞創意的 "阻塞 、阻礙",邊說還邊露狂傲的笑。笑完還說如果敗訴了,就是台灣的法律真爛,要搬離這個地方(後面這段很多新聞都好心替他剪了)看到這裡,我正義感一整個上來,本來是累了,我明天要戰遍全台所有網路,看著吧。
wen75 wrote:這就是橙果的原稿,我很懷疑作者能徒手畫出一樣的魚所以這一定不是抄襲我真的看不出,有必要在原稿上畫那麼多魚嗎?要證明自已很會畫金魚?為什麼還能搞出這麼像的,真對不起學妹了。 話說 其實不一定每個作品都是由原稿產生也有直接畫出來的時候..所以我覺得有沒有原稿不能證明什麼只能參考 他是不是有這個創作過程??而已...我也可以說 為了裝得像一點 事後畫幾張手稿只是這種枝微末節應該無法考證
mouse198115 wrote:話說 其實不一定每個...(恕刪) 隔了二年 才抄 學妹作品?其實我到現在只看到海報全圖 另一個禮盒全團都還是沒有看到看到一堆人還是拿一隻魚的裁圖在作文章海報上的魚大小多少 禮盒上的魚大小多少真的要抄 所謂的那一隻魚 是要把海報拿到眼前畫二年前的東西現在說....真的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