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3聯單開箱文


Billy.Huang wrote:
要也是告「公然侮辱」而不是「妨害名譽」,去看看2條的要件吧!


我手上2張也都這樣寫,所以也有跟你一樣的疑問,

警察北北是這樣解釋給我聽的.

公然侮辱罪是列在妨礙名譽罪條文下面的,

妨礙名譽之公然侮辱

所以三聯單上直接寫妨礙名譽並無不妥.







水龍頭 wrote:
下次 你碰見她時,一直嚕她...一直嚕她..這樣她就會貼給你看.....

不要說~我教你用嚕的唷!!


這樣喔...那乾脆你PM給我看就好啦,省得我去盧還盧不到來看就很糗了..
若有的看,我絕對投她一票....幫她拉票都沒問題

edward3019 wrote:

這樣喔...那乾脆你PM給我看就好啦,....(恕刪)


樂趣就在其中.......


還有....別害我啦!! 這....可不是被揍幾拳就能了事的耶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水龍頭 wrote:
樂趣就在其中.......(恕刪)


阿...是喔...
你偷偷PM給我,她會知道???
哪這樣我替你挨幾拳好了....

wmrj wrote:
我手上2張也都這樣寫,所以也有跟你一樣的疑問,

警察北北是這樣解釋給我聽的.

公然侮辱罪是列在妨礙名譽罪條文下面的,

妨礙名譽之公然侮辱

所以三聯單上直接寫妨礙名譽並無不妥.

..(恕刪)


沒錯 大大內行呦

edward3019 wrote:

阿...是喔...
你偷偷PM給我,她會知道???
哪這樣我替你挨幾拳好了.......(恕刪)





等等.....水叔叔膀胱無力,要來去棒溜.......


快酸~~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我全部看完了~~

真的就為了一句"樹多必有枯枝 人多必有白癡"

這種沒頭沒尾的話 就告人啊~

還是說之前就有嫌隙阿.......

如果沒有 那我只能說 樓主真的很閒阿....

.....說人很閒 應該不會被告吧......
開版大大 您也是習武之人 想必身心都相當堅韌
實在不應該為了閒聊版之閒言閒語太過認真

更何況對方也相當有誠意的公開表示歉意
我們這些看熱鬧的路人的言論 就請不要介意了

希望兩位彼此能小事化無 交個朋友
不要傷了皇城之內的和氣
史靈根博士真是我的恩師啊!他說在這種環境下贏的機會高達百分之九十七點二七五。
樓主告人不過就是要對方一個道歉吧,對方也在討論串公開道歉了,我不知道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還有什麼好告的,除非樓主要的不只是道歉,還要其他賠償,我是不太懂法律一句白癡能賠多少錢?

不知樓主一直回文的心態是什麼?
要對方道歉,人家已經道歉了
如果是還要賠償,就不難理解樓主一直回文的用意,擺明就是給對方壓力來談和解。

只是我很看不慣這種作法
mchammer wrote:
不知樓主一直回文的心態是什麼?
..(恕刪)


好丫

俺就不在此樓滴文

你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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