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說去 都是人的問題 搖滾樂呼大麻嗑藥 誰敢說台灣各角落沒發生
說來說去 都是人的問題 嘻哈音樂呼大麻嗑藥 誰敢說台灣各角落沒發生
說來說去 都是人的問題 流行樂呼大麻 誰敢說台灣各角落沒發生
地下樂團演唱 音貝也很大聲 喊得聲嘶力竭
重點政府該強制規範的是到幾點就該停止 演唱演奏(流行樂區 & 地下樂團區), 撥放mix音樂(嘻哈場 & 電音場)
而不是單一限制 正面思考的話 政府發文者也是人 是否他表達的方式錯誤
還是(流行樂區 & 地下樂團區) 的有力人士 怕電音瓜分他們的人潮 而去搞一些手段 台灣演藝圈很黑暗的
進場裡面買的酒錢 佔他們的收入是好幾% 這才是他們辦活動真正的收入
可憐的是 地下樂團場 被時代的潮流 給淹沒 誰也無能為力 因為這裡是台灣
很多事情 社會大眾都不知道 政府起個頭 一堆人隨之起舞 亂砲 謾罵 汙衊 誰也無能為力 因為這裡是台灣
請不要汙染了音樂 流行樂 地下樂團 嘻哈場 電音場 都是人的問題 根本不關音樂的事
這裡是台灣 住的是(人)這個生物 有人就會有各種問題
而墾丁春吶 絕對不可能出現甚麼 佛樂 交響樂 這種優美陶冶人性的音樂
高雄春天音樂節 真的很讚 草地音樂會也不會演奏到半夜12點過後
魔戒首部曲真的很讚 還有很多......
此篇過後 還是會出現很多 人與人互相攻擊的文章 世界各地都一樣 因為地球上住的是(人)
音樂被有心人 當成了滿足私慾(金錢,色)的工具 誰也無能為力 因為這裡是台灣
參加人士應以房客為主,
且不可搭設舞台、
不可播放電音音樂、
不對外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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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錄自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的公文))
並非針對在這裡討論的任何人,
但個人認為,
墾管會訂定的行政規定,
可能已違反行政裁量之「平等原則」!
假設其區內:
A飯店播放低於65分貝的「黑死重金屬音樂」
B飯店播放低於65分貝的「純混音電子搖滾」
當A飯店在一切合法的前提下,難道B飯店就應被禁止或開罰?
期盼「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能就此說明,
對同類之事物,卻採用差別待遇之授權來自於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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