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認同同志族群就會被大加撻伐
只要不挺同性婚姻就是歧視
只要質疑多元成家法案就會被批鬥
現在連撤換掉挺同志藝人的代言都要被肉搜

當天是誰的場子 ??不就是護家聯盟的,

同志跑去抗議, 適當嗎?

當然可能會衝突 ,為了以防萬一, 只好柔性隔開,

不然, 要是打起來呢? 豈不是護家聯盟的責任.
Kevincat wrote:
有人只是在場外舉個牌子也沒做甚麼就被圍,這樣是對的?
...(恕刪)


當別人不懂得尊重他人時,如何要求別人尊重自已

鬧場如果是合理的。
那~ 下次換反對多元成家方案,民眾糾眾,去鬧多元成家活動

大家一起去參與舉牌表達立場(還有嗆~ 我有自由表達的權力,你們憑什麼限制我們的行動)
到時侯就是25萬對一萬人

這樣的場面會好看嗎?
到時不要來哭訴說 ....25萬人欺負一萬人
即然不懂的尊重,就沒有理由反對,鬧場遊行,行為不是嗎?

什麼是少數服從多數?現在就是多數反對少數....
法律是保障多數人,而不是保障少數人的權益。

真的
我要說 "當眾穿丁字褲,露屁股插標語的扇子"這種行為是嚴重的妨害風化。
支持男性"被幹超爽"??<----扇子上就是這樣寫....
在場也有未成年小朋友,這樣教壞小孩行為,真是要不得。
怎麼不見支持,多元成家的一起來譴責,這種行為?

這比納粹裝扮,或是舉牌鬧場抗議被圍,來得更需要眾人的譴責,不分性別。
但為什麼,強調自由的人們要無視這情況… 偏見讓你們看不出黑與白了嗎?
還是你們認為,這個露屁股說的四字真言,是合理的?
眾男性 您們要小心自已的屁眼了啊~~~
本人在此認真守護各位男性的屁屁自由理念,誠心的發言啊
良禽擇木而居,鳥比樹美是常規,啄木鳥也是有選擇的....
Kevincat wrote:
闖紅燈是犯罪...用這個例子洽當?
那不如舉軍公教的18趴,人家領得好好的,為什麼非得為了其他人喊甚麼公平正義,堅持要廢除?

沒有甚麼不恰當,因為你的心態一樣是被抓到然後不甘心啊!
難道你還沒發現為什麼你的說法站不住腳嗎?
簡單講,就算基督教也要把他們的東西入法,但也跟反對同性婚姻無關...
一碼歸一碼,好嗎?


Kevincat wrote:
很多人都用"破壞家庭傳統"來反對同志婚姻,那為什麼基督教長久以來破壞台灣家庭傳統的行為卻沒甚麼人出來抗議反對?我們的家庭傳統是要祭拜祖先,飲水思源,但是在基督教入侵之後,祭拜祖先這個"行為"被當作是邪教信仰來禁止,表弟被同學帶去基督教會傳教,看到脖子上掛的奶奶去廟裡求的平安符,二話不說就搶去燒掉
這種人有甚麼資格跟著一起維護台灣的家庭傳統?
拳頭不夠大 wrote:
恩,第一個方案我認同...(恕刪)

OH~MY~GOD~
這應該是我看過你打最多字的一篇

其實現在去討論一些執行細節恐怕還言之過早
畢竟施行細則之類的或其他配套都還沒出來
何況民法的東西不像刑法講法定主義說一是一
也比較不用怕修法來不及
像某些網友抓的很多漏洞
就沒考慮過民法第一條跟誠信原則
有時候不是我們的學者法官真的有那麼笨
大多數時候都是一些門外漢把自己想得太聰明

不過這仍不失為一個好機會
藉由這些議題讓大家重新思考一下舊有的關係
其實不管是情同家人的朋友 沒有名分的伴侶 同居的同志 都是普遍存在於社會的事實
現在要討論的 就是這些關係能不能"升等" 值不值得由法律來加以保護而已
怎麼搞得好像在争世界末日誰有資格進避難所的樣子

拳頭不夠大 wrote:
同樣是契約形式
那就無所謂立法的問題

對 自由主義說到底 婚姻也是一種契約的形式
你願意嫁 我願意娶 就締約 兩人不想維持了 就解約
婚姻中的權利義務關係好像跟一般合約也沒甚麼兩樣
收養關係也是 有人願意叫我爸爸 我願意稱他兒子 就締約 反之 則解約

但是 我們通常又不會把婚姻當成普通契約
似乎婚姻關係就是比普通合約關係又多了一點點的"something"
那這個"something"究竟是什麼呢?
如果別的契約關係也有這個"something" 是不是應該比照婚姻 提升到比較特殊一點的地位?
如果根本就沒有這個"something"存在 那婚姻這個合約是不是也該免去她的特殊地位?
到現在為止 我還沒看到反對修法的一方有把這個"something"闡述得很好的
也難怪會被對立陣營認為是食古不化 為了反對而反對
不過食古不化未必就不能是一件好事
至少要讓人知道這個"古"到底是什麼東西 "不化"的價值到底在哪裡?

至於是不是政治宣示 非專業 就略過了

Red October wrote:
但既然你提到那影片,我只能告訴你,若是每個人都是像他們那樣去玩...

我這樣說好了,若是今天換成是政治性集會遊行呢?

保證打成一團...

信不信那種藍綠對決的場子警察早出動抬人了.


大大什麼打成一團....
街頭廝殺群鬥都有了XDDD......

沒辦法呀~~影片也有了證據也有了~他們還是鬼打牆的認為都是別人的錯~

人家的場子沒事去起衝突~用意是什麼?

同志團體在遊行~反對團體有去嗆聲?有去故意起衝突~~沒有嘛...

人須自重而眾人重之~~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行為舉止還要別人尊重你?

去嗆聲很好玩?
只是讓更多同志朋友們覺得你們更可恥!!




弱弱的問一下

所謂多元成家
就是雙方同意 便可以結婚對吧?

所以只要徵得對方同意
和草泥馬都可以成親 是嗎?




如果真正的參加過同志遊行的人應該就會知道,
每年的同志遊行場邊有人舉牌抗議、喊口號謾罵同志都已經是基本配備了,
但是有看到同志團體出動糾察隊圍人嗎?

尊重真的不是嘴巴喊喊就算尊重,
實際做出來的事情才是見真章。




綸擬辟市 wrote:
如果真正的參加過同志遊行的人應該就會知道


就算有 ,那也是零星的, 個人自主的抗議,

妳們這一次則是事先計畫好, 集體去抗議的,

怎能相提必論.
clws wrote:
OH~MY~GOD~...(恕刪)

但多元成家方案提到伴侶不等同婚姻
那其實與一般契約相差無幾
而同性婚姻與多元成家不同
屬實際締結婚姻關係的存在
當然與一般契約不同,有履行同居義務與繼承相關的法令

所以如果你問我多元成家
我不支持
現行法令可以做到的情況下,不需要再拿來當政績宣導了

同性婚姻,我是贊成的
畢竟人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
只要不影響到他人的生活
這沒甚麼好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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