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UU wrote:lovebabyy wrote:好好休養停車場的大姐...(恕刪)我要1斤謝謝 距離寄出剛好一週,妳吃完了嗎 來唷來唷~好吃的南棗核桃糕唷~版上還有沒有要湊單的~一斤是550唷~台北可以來自取其餘店到店唷~~
苦命的台灣獼猴! wrote:沒爬文你幹了什麼事?...(恕刪) 就是不會賺錢只會花錢,她覺得我對她不好之類的,然後從婚後第二年開始幾乎每次吵架就會講到要離,所以幾年前我就上網找了範本,名字簽好拿給她...本來去年有可能會成真,結果剛好遇到她母親過世,事情就又耽擱下來了!大叔應該在志玲樓看我說過.......
lovebabyy wrote:我猜我猜的為某事大吵...(恕刪) 之前她還說要我去找證人,我就覺得怎麼會是我找?應該一人找一個!後來發現有職業證人,幾百元就可以了,所以我就跟她說,說完也是沒有下文......
Hello-UU wrote:你幹嘛簽呢?...(恕刪) 因為她不管我的錢了,所以我也算是另類的財務自由!既然每次都被她威脅,乾脆痛快一點!就像以前公司大哥說的...第一次我當作沒聽到第二次我當你是開玩笑第三次我就祝你幸福...結果我們不知道經歷了幾次的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