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可是民眾會認定是那個人... 總有些邏輯或理由存在... 不至於像瘋狗亂咬人...
民眾就是這麼孬又這麼愛湊熱鬧
這真的是很重要的一個點... 以這來看檢察官算是失職。
加藤老鵰 wrote:我是不知道別人... 如果是我... 沒做就沒做... 打死我也不會說有做...
沒做就不會自白?
懶懶的蟲 wrote:
如果從毒樹果實原則來看,是的,這些筆錄不能採為證據。
至於民眾要不要蔑視法官專業,我也無法說什麼,反正你所謂的「民眾」也沒有表現出什麼專業來,而就以這事情來看,明顯是這些「民眾」害慘了「專業」。
waroro wrote:
可是民眾會認定是那個人... 總有些邏輯或理由存在... 不至於像瘋狗亂咬人...
我是不知道別人... 如果是我... 沒做就沒做... 打死我也不會說有做...
懶懶的蟲 wrote:所以我覺得檢察官法官邏輯要好... 動機是一個案子很重要的一個點!至於犯案過程如果沒用監視器拍下來... 怎麼說都不清楚。
有沒有掌握什麼東西我不清楚,但是據我所知,被告是在尾隨另一名女童時被發現而被逮捕的,在剛發生本案事件下,又被發現有人在尾隨女童,當地民眾怎麼想,其實是可以猜測的。
懶懶的蟲 wrote:民眾有動手毆打... 與警方做筆錄... 時間點已經不同了不是嗎?
我看到的判決書是法官並未明確寫出警方是否有刑求之事實,但是有確定民眾有動手毆打被告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