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質疑是警察攔檢追捕才導致意外發生........

kamba wrote:
坦白說就是這種刁民文化最後害的是誰?就是你我這種善良老百姓,以後警方都別執法了;你報警說有人想殺你,
警方就可以回你:殺到了沒?還沒殺我們不能執法喔.我們替你先拍照存證好了!



認同你的看法!





但是你的舉例我還是笑了

小心的提出疑問!是拍遺照嗎?
hugobossxzy wrote:
因為追捕本身所存在的風險
...(恕刪)


這句話說得很好

但是......不要忽略了

逃避攔檢,跑給警察追.......就是自己所製造出來的危險因素

警察真可憐

這邊發文能聲援警察嗎


我想說,

那個逃避臨檢的,撞車死了活該,

重點是害到那個開貨車的。。。。


沒戴安全帽,警察頂多開你張500。

沒駕照,警察頂多開你個6000(是不是這個價錢??有點忘記了)


逃避臨檢,警察會怎樣判斷??

1.贓車
2.酒駕
3.毒販
4.慣竊
5.作賊心虛
6.弱智!?
7.以上皆是!!??

警察不抓你,抓誰??

要是警察不追,我想我還會罵警察咧。。。


警察幹的好!!

警察應該要質疑家屬為何會給未成年少女騎機車
是不是想要對警察做出詐領的情結
錯最大的應該是家屬才對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其實這件新聞會鬧那麼大
不是追到出車禍或死人
而是,追到出車禍確掉頭離開,不救援!!
alicepalicep wrote:
其實這件新聞會鬧那麼...(恕刪)

這還未證實吧
只有人證~沒有物證
還是看看監視器畫面比較好
hugobossxzy wrote:
兩個孩子的死亡確實是...(恕刪)

在法律面前 也應該顧及一些人情哀~~~就是這樣 人情大於法律 所以台灣才會這樣亂 沒事 只是路過
hugobossxzy wrote:
如果
為了取締犯罪
選擇不計風險或當時的情勢判斷與權利侵害態樣
即便造成其他無辜百姓或無奈員警的傷害也在所不論
否則就是理盲與瀆職
這樣的觀點比較適合今日的社會現實的話

算小弟上了一課
謝謝各位大大囉...(恕刪)


不用客氣了.有學到就好!

今日的社會現實,壞人不怕法律,殺人不用執行死刑.
強盜搶奪,幾年後繼續在強盜搶奪.
毒販進出監獄後,繼續販毒.

這就是刁民太多,警察無法執法,法官只講人權.

"大愛的某名人之子"當混混,還黑吃黑.
結果父親還是說,我兒子只是交了壞朋友學壞了.
ninja680614 wrote:
基本上那二種是法官在...(恕刪)


你說的我懂,但是再怎麼樣的分開定罪,也不至於會得出『那開車萬一撞到一個無照的..那不就沒事了』這個結論;

進言之,有無駕照並不能作為會不會開車的唯一判準,在這個前提之下,開車撞到一個無照駕駛就不能把事故責任推給無照駕駛的一方;

我說的不以為然是上面粗體字的部份...
hugobossxzy wrote:
...(恕刪)問一下大家
你們真的相信說
條杯杯是為了懷疑有其他犯罪而追捕嗎
還是真的只是因為單純交通違規
不是討論該不該追 有沒有錯
而是 大家認為 條杯杯當時真正心態是什麼??


如此陰謀論會不會太累?!

都已經是衝臨檢站了還算是單純的交通違規?

難不成只是單純的交通違規就不應該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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