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每個上班族都有1.5個月的獎金及其他所得?不知民間疾苦~這種虛擬所得是政府要另外發嗎?
然後越想越奇怪~
怎麼決定這個月要繳多少錢?
是以去年所得?如果今年沒工作呢?那不就賠死了~
是以現在薪水?如果業務人員薪水不固定呢?誰來算?
租金收入應該有一堆人不會報吧?怎麼抓的到?
而且
若家戶保費低於全戶基本保費,以基本保費計收。
那代表保費減少的那6成人數,頂多讓你減個幾十一百而已,因為有最低基本保費。這對低收入戶根本是二次傷害嘛!!
加上
二代健保係以「綜合所得總額」作為計費基礎,並非「綜合所得淨額」。
部分經濟活動,雖然無法掌握其當期所得,但其相關所得投資於股市或存放於金融機構時,所產生之營利所得或利息所得等,即會納入所得稅資料中,並據以計算保險費。
這代表任何收入都會加入計算,請問健保費怎麼算的比所得稅還廣還寬?難道楊先生要去國稅局?所得稅證交稅都繳了,為什麼再剝第二層皮?
最後~看不下去了...不想看~
這種政策怎麼沒在選舉前提出來啊?應該很快就打槍了~爛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