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9 17:35 #2470 文章編號: 28954206
ocurieo wrote:
我請曾先生把匯款單據用傳真的方式傳給我
他說傳完馬上對我報案
我在16:41分收到
是空白
曾俊耀憑什麼傳完馬上對妳報案??
被害人拿回自己的錢天經地義, 由此可知曾俊耀想 "惡意報案"
日必購沒有退款 --> 不出大家的所料, 這本是意料中啊 (你不報警他當然沒在怕啊)
所有到現在還沒收到退款的受害者, 請遵照版主陳先生的指示, 直接向中和第一分局胡訓彰警官報案
osamu wrote:
他不會這麼說啦......(恕刪)
Limit_Miao wrote:
我說真的該公司的做法實在蠻高竿(對外行人來說)呵呵~
在這沒有取笑各位的意思,只是提醒各位,我們有繳納所得稅來養公僕,該公僕表現時就讓他們表現一下吧!
個人經商(也算偏門行業)已經快六年了!型型色色的人物也遇過...只秉持著遇到事情,理直氣和的跟對方談,若對方不想談,那就別跟他談,若想談確是黑龍轉桌,那也不用再談。花點時間找公僕,雖然鎖回公道之時會來的有點遲,可遲比不到好吧!呵呵~
至於這種數目上的判決,不會拖到兩年的,就算上訴到二審也不用多久的時間,走過一次你就會知道,其實還是有時間上的效應^^"
我努力的把整樓文爬完了...其手法稱為:利用人性遊走法律邊緣。
所謂的利用人性:
1)評價高,又老店>>>>取得處鴿的信任
2)註冊後,即有客服主動聯絡,一來顯示熱誠,二來顯示規模,三來詢問所好或需求(這才是此通電話的重點)>>>讓處鴿的印象加分(刻板印象很重要,這跟後面要說的第三點有很大的關聯性)
3)就是這樣剛好,過沒幾天,就出現所喜愛的商品在它們架上,或是電聯告知:剛好有人這幾天要回來,要就趁快喔...諸如此類的話術吧(我猜的)!>>>>>俗謂的趕鴿上架之法..
4)處鴿上車了,目地也就達成
目地達成後,觀望購物者的反應通常就是兩種:一種放棄,一種不放棄
放棄大致上為下述情況:
1)金額太小,就算了,頂多以後不要配合
2)錢的數目不多,走法律太麻煩
3)對方又不是閃了,就等看看
不放棄就會提出訴訟了,而我所謂的遊走法律邊緣:
1)沒有閃這點很重要!這就可以代表他有心要處理,所以詐欺很難成立。
2)告侵占:非常可行,只是對方只要在傳票到達後,開庭以前把所轉匯的金額歸還,在庭上就可以大辣辣的說,此乃業務作業上的疏失,且已經於某時全數歸還,法官通常會考量以不起訴來做結案,或是判個意思意思而已。
3)電話錄音或即時通訊僅是佐證資料的提供,不能當為直接證據,縱使爆料,事後也將立即處理,人的個性就是有拿回來就好,省事事省阿(這也是利用人性吧)
看完上面,難道無法可治...
事實上是可以的
1)人多力量大:個體戶告詐欺不成,就連署咩...
2)三人成虎:165專線很好用,一個人打沒用,十個人打沒用,一百個人打咧?最基本讓對方帳戶無法使用不也蠻痛快的嗎?
3)若遭其辱罵是在即時通訊上面,恭喜可以多告一條:公然侮辱;若是在電話錄音有涉及人身攻擊,恭喜法官會因此為你這邊加分
4)至於侵占的部分,還是要扯到第一條上面>>人多力量大<<,同樣的手法,一次可以原諒,十次可以體諒,百次就爺爺能忍奶奶也不能忍了
呵呵~~無聊打了一些屁話.......看看笑笑就好
----------分隔線------------
唉唷好痛喔~~~~~原來我剛是在做夢,若有雷同純屬巧合,打夢境不算違法吧...法律萬歲
若有自動對號入座者,我不會道歉...我只是陳述想法及看好
重點((我是夢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