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標準程序"
會不會就是要先通知廠商,
不准公開或通知媒體,
讓廠商把產品拿回去研究,
結果證據從此消失.......

白色之瞳 wrote:


是阿,講不過人,就學起某人的無視大法...(恕刪)



白色之瞳 wrote:


...因為有人發文水準很低落,(恕刪)




是阿,講不過人,就說有人發文水準很低落...



gino wrote:
我也有間小公司,當遇到客訴後,即使有99%的把握知道錯不在自己,
也不敢把責任推給客戶,我們會做不斷的實驗,証明那1%也不是由我們發生的,
然後向保證我們會對那1%更加小心,並保證從以前到以後,都不會讓它發生! (恕刪)


你們做的非常好...
支持你們

維x力要是可以跟你們那樣就好了
而不是也把實驗也交給消費者...
Chinan wrote:
怎麼沒有投訴給衛生署 或者台北縣衛生局 或者掌管食品衛生的單位

這樣應該也很有用的...(恕刪)

樓主本來就沒有要投訴的意思,
是東森新聞先找樓主報了這個新聞,然後又因廠商壓力徹了新聞,
然後這副總監廠長,也沒有弄清楚事情真相,就要告人了,意思就是樓主搞的鬼(新聞畫面有副總他說:用心不良的人,絕對不妥協)
現在還說投訴要先通知廠商,誰知到投訴後還會不會反被告,
所以很多人不滿廠商的態度,
就算真的有破洞也不能證明是誰用的,所以...拒買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白色之瞳 wrote:
我相信廠商自然有把握...(恕刪)



如果你不相信當事人大可以說你不相信就好
結果說出來的是什麼...
『我不是懷疑,我只是有些疑問...』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嘴念經手摸X』嗎

就跟你的判斷一樣 你相信廠商有所依據
相同的為什麼版眾也相信樓主有所依據
但是開口就是『自己是眾人皆醉,我獨醒』的言論
為什麼不是『眾人皆醒,我獨醉』呢
這種才是令人生厭的最大原因

還有別再提拒喝的事情了
說要拒喝是版眾經過自己判斷決定的
純屬自動自發的言論
沒喝的拒喝很正常 有喝的拒喝也很正常
重點在於拒喝的行為 不再習慣
sony9 wrote:
B1上面有黑點

維大力的B1上面沒黑點

...(恕刪)


這樣搞出1千萬抓螞蟻有說服力嗎??
這種手段就算有第2罐螞蟻,消費者真的拿的到1千萬嗎???
這樣大可更有架勢一點,提出一口價50億新台幣來抓螞蟻
才能更快速表明廠商是清白的吧
白色之瞳 wrote:
當廠商認為自己的生產...(恕刪)

當然可以
這是廠商的權利
但是沒算到提告的後續效應啊~~
香吉士的蔚藍海域 wrote:
蔡負腫: 雖然我們品...(恕刪)


太自負了吧,「完美的」。如果只是因為這個想法告消費者,那麻煩可大了。
螞蟻公司 一貫原則....

"三不政策"
1.不承認
2.不認錯
3.不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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