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經文?] 為什麼台灣的機車這麼多?

saintman wrote:
感謝幫我編排我還得承...(恕刪)


以現有的捷運來說,
也還不到足以實施這種限制的程度。

限制了進入該區的人,
那原本住在該區的人怎麼辦?
他們要去的地方不見得大眾運輸方便前往,
要回家之後卻面臨交通管制的局面?
你想得不夠周詳。

台灣的開發型態多是住商混合,
要做這些限制,
還是得等到公眾運輸網路真的完整才適合實施。
inoue555 wrote:
要回家之後卻面臨交通管制的局面?...(恕刪)


我有說禁駛嗎?沒有.

我指的是,把站牌,車站周邊一定範圍內地區的停車格(汽機車全包括,路邊以及人行道)
全部取消,並加強取締!哪來的交通管制之說.

你還是可以使用汽車/機車行經區域內,但是沒有地方可供任何人在區域範圍內停車,你
要停車還是可以,但是請停在規定的範圍外,難道走個路會要你命?

我也知道是住商混合居多,沒地下室停車場嗎?沒有或停不到位子就停遠一點,不要佔用
任何區域內的道路或人行道容積,用合理的方法來使區域內的捷運有更大的方便性,你還
是可以使用汽車或機車,但是停車區域將不會是在站牌或站台的附近,也許你得走個幾百
公尺,但是這樣不合理嗎?

別當政府把停車格畫在路邊和人行道上是應該的,那是錯誤!



saintman wrote:
我指的是,把站牌,車站周邊一定範圍內地區的停車格(汽機車全包括,路邊以及人行道)
全部取消,並加強取締!哪來的交通管制之說.

其實應該是在車站週邊規劃足夠的停車位,讓人們可以用自家車輛移動到車站停好車後,再轉乘大眾運輸系統,或是先以大眾運輸移動距目的地最近的車站,再以自用車移動到目的地,所以捷運站地鐵站附近才會有那麼多停車場和停腳踏車的停車架
Live long, and prosper!!
Akulamaru wrote:
其實應該是在車站週邊...(恕刪)


你的觀點也是對的,但是我的看法是,如果把區域內道路及人行道部分的停車格取消會更有效果.
又當日的捷運或公車來回票可抵區域內捷運停車場停車費可能會更好,反正就是鼓勵人們多用大眾捷運.
saintman wrote:
我有說禁駛嗎?沒有....(恕刪)


我說得不夠清楚,
我所謂的交通管制包含各種「限制」。

你還是沒搞清楚癥結點。
在大眾運輸發達前做出限制並不會解決問題,
能停車的地方少了,但是車輛數並不會因此變少,
因為「交通」的需求還是在,
這個需求無法從大眾運輸得到滿足,
人們就還是只能使用私人載具。

你說什麼地下停車場、停遠一點,都是沒用的,
車就是這麼多,能停的、不能停的地方一定都會被停車,
沒辦法管制數量卻要塗銷停車格,那叫暴政。

既然如此,在私人載具依然存在的情形下,
停車格卻沒有了,那會變成什麼情況?
當然就是官逼民反,大家拚著被取締也一樣停車。

要解決問題,要從減少車輛這個根本著手,
不改善大眾運輸,無從減少車輛。
inoue555 wrote:
官逼民反,大家拚著被取締也一樣停車...(恕刪)


這就是很多人現在的心態,拼著被取締也要違規,法治在台灣人的心中只要覺得
不合理便不是法,那麼訂定法律劃上紅線有何意義?這不叫民主法治,這叫隨便...
saintman wrote:
這就是很多人現在的心...(恕刪)


不要再鑽牛角尖了,合法車位不足本來就是事實,
這是政府對都市計劃的輕忽造成的惡性循環,一味怪罪人民並不公平。
老百姓本來就只會照著需求行動,如何有效疏導需求是政府的責任,
重點還是要放在如何藉由改善大眾運輸來減少私人交通工具。
inoue555 wrote:
不要再鑽牛角尖了,合...(恕刪)


那不是鑽牛角尖,你得承認我說的也是事實.
當然你說的一部份也是事實.

你可以參照一下日本東京的多項措施,禁止任何交通工具的使用權其實都是不對的,
但是卻可以用其他方法用法律來規範,讓交通工具使用者不得不考慮其他取代方案.
當然守法也是其成功的一項因素,不然做再多都沒用.
saintman wrote:
那不是鑽牛角尖,你得...(恕刪)


參考東京,對啊,
台灣現在就是沒有像東京一樣完善的大眾交通網啊,
你忘了這一點嗎?

難道你以為東京是因為先做了限制得到如今的秩序?
是因為有了完善的大眾運輸工具,再加上都市規畫,
條件完備了之後才得以限縮私人工具。
inoue555 wrote:
參考東京,對啊,台灣...(恕刪)


那不叫限縮私人工具,而是給使用者能夠考慮更多其他方案.
不用等大眾交通網完全完善,在過程中就可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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