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爾特 wrote:
…我家幾乎都是資源回收。...(恕刪)
如果這樣就好辦了。你可以每個月(或每幾個月),當你在的時候,請回收業者來家裡收。不必傻傻的載100公里去丟。
瑪爾特 wrote:
超商代收不處裡資源回收的部分。
請鄰居丟會讓人知道這是獨居老人,有安全顧慮。
垃圾減量沒有計算垃圾被帶到外地丟的部分,隨水費收跟隨垃圾袋收有同樣誤差。
丟別人社區雖然是佔用別人的資源,但資源回收部分拿去賣可以補貼,我家幾乎都是資源回收。
平常是坐車回家,只有要載垃圾才開車,所以多出來的油錢就是處理垃圾的花費。

政策的執行一定有優點和缺點,全部都應該考慮,不是只要有優點就應該被接受。
而且這對我家稱不上優點,我家從有四個外星寶寶就開始做垃圾分類。
垃圾不落地和隨袋徵收不能說是兩個政策,因為隨袋徵收導致很多收垃圾的方式變得不可行。

每個人遇到的狀況不一樣,你不會不方便不表示別人不會不方便。



我倒覺得!不讓鄰居知道是獨居老人反而有安全上顧慮,畢竟實在太多獨居老人的案例很.......。(離題)
至於你說的問題市政府在解決時間上的問題。除非你都周日回家,不然不過就紙類舊衣類乾淨塑膠袋處理不到。
這東西一般不多吧!除了報紙。
jeremylin wrote:
為何不能像受教育一樣 以人頭為單位 每戶統一再繳少少的錢就好(恕刪)

"少少的錢"是多少?
一個月100?500?1000?2000?
又用什麼來決定該收多少?每戶人口數?還是一律平等
就算用每戶人口數好了
有的人是垃圾製造大戶
有的人有垃圾分類意識
產生的垃圾不同,為何得付一樣的錢?公平嗎?

用講的都很容易
瑪爾特 wrote:
不引文,因為議題都發散。
超商代收不處裡資源回收的部分。


你不知道資源回收垃圾有業者會收嗎
不用錢, 量大的話還會給你錢喔XD

不想給業者的話也可以順手帶到慈濟資源回收站
肯定比你為了丟個垃圾開一百公里車程還近得多

瑪爾特 wrote:
請鄰居丟會讓人知道這是獨居老人,有安全顧慮。
垃圾減量沒有計算垃圾被帶到外地丟的部分,隨水費收跟隨垃圾袋收有同樣誤差。


不好意思, 前面有引用整個北部的焚化爐紀錄
的確是有減量
還是你要說大家都是開車到中南部丟啊?

XD


丟別人社區雖然是佔用別人的資源,但資源回收部分拿去賣可以補貼,我家幾乎都是資源回收。


奇怪, 可以拿去賣你幹嘛不自己拿去賣, 要去佔人便宜?


平常是坐車回家,只有要載垃圾才開車,所以多出來的油錢就是處理垃圾的花費。


最好是只有垃圾坐車你沒坐
說到底就是不想花錢而已
政府沒原則,少部分民眾缺乏道德

遇過勸導還要做勢跟你打架的...
最強之狼 wrote:
我想知道一百多公里怎樣算的。你從南區騎到北區?還是東區騎到西區?請告訴我你覺得在垃圾跑100KM油錢比較省?還是買專用垃圾袋?現在100KM油錢應該將近80左右你一台車可以載80左右垃圾袋可以裝的垃圾?


搞不好他是開垃圾車的?
瑪爾特 wrote:
不引文,因為議題都發散。

超商代收不處裡資源回收的部分。
請鄰居丟會讓人知道這是獨居老人,有安全顧慮。
垃圾減量沒有計算垃圾被帶到外地丟的部分,隨水費收跟隨垃圾袋收有同樣誤差。

這才叫做「看不下去了,一定要來回文」!
垃圾在那個地區製造,就應該在那個地區被處理,這不是最基本的常識嗎?
你把家裡的垃圾拿到別社區,甚至拿到外縣市去倒,
自己違反規則,卻還好意思說「垃圾減量沒算到垃圾被帶到外地丟的部分」、「有誤差」?
你自己違反數據計算基礎,卻口口聲聲說造成你的不方便?
倒是真的好意思說出這種話來!

丟別人社區雖然是佔用別人的資源,但資源回收部分拿去賣可以補貼,我家幾乎都是資源回收。
平常是坐車回家,只有要載垃圾才開車,所以多出來的油錢就是處理垃圾的花費。

政策的執行一定有優點和缺點,全部都應該考慮,不是只要有優點就應該被接受。
而且這對我家稱不上優點,我家從有四個外星寶寶就開始做垃圾分類。
垃圾不落地和隨袋徵收不能說是兩個政策,因為隨袋徵收導致很多收垃圾的方式變得不可行。

每個人遇到的狀況不一樣,你不會不方便不表示別人不會不方便。


當然,沒有一個政策會滿足所有人民,
就算領導者把所有薪水捐到國庫,他們家的人也會抗議。
隨袋徵收當然也有其缺點,
但執行了這些年下來,「對全民」的優點大於缺點已有數據證明,
再說啥「對我家稱不上優點」只是表現出自私的一面罷了。
更別說前面的大大已經有提出解決方法。

垃圾分類台灣做的不錯啊
前兩天看到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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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7/18 12:27"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新加坡18日專電)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台灣讓世足賽球員穿上從寶特瓶研發的機能性球衣,且工業廢棄物回收再生產值5年增長95%,證明台灣能把垃圾變黃金。

聯合早報今天以近乎全版「台灣強制垃圾分類,垃圾變黃金」專題作前述報導。

報導指出,2008年時,台灣雖然不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會員國,卻以「front runner(領先者)」身分,受邀出席該項組織的永續物資管理會議,分享廢棄物回收成果。

星媒還表示,剛落幕的世界盃足球賽,台灣「占領」足球強權國家隊的肌膚,讓球員穿上由台灣技術製造的寶特瓶(PET)再生機能性球衣,量輕與快速排汗的雙重優點,獲得荷蘭、巴西、葡萄牙、美國、韓國、澳洲、紐西蘭隊青睞。

在回收再生產值方面,據行政院環保署資料,從垃圾強制分類制度實施至今,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從0.982公斤降至0.5公斤,減少49%,資源回收量也從85 公噸提高至273公噸,2009年全國資源回收率達35. 34%,領先美英等先進國家。

據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數據顯示,工業廢棄物回收再生產值,從 2002年的新台幣249億元,2009年提高至487億元,5年產值增長95%。

新加坡目前沒有垃圾分類,住在組屋或私人公寓的民眾只要打開垃圾專用孔,垃圾就會掉落至集中區,因此台灣的丟垃圾方式引起新加坡人好奇,星媒甚至用「盛大儀式」來形容。

聯合早報表示,在台灣,垃圾強制分類是居民必修的生活課,也是每天演練的大工程,因政府規定垃圾不可隨地擺放,每晚當街頭傳來「少女的祈禱」音樂時,就表示垃圾車到了,居民有義務把垃圾「護送」上垃圾車;且在台北市,垃圾還得穿上正版的外衣(垃圾專用袋)才能合法丟棄。
搬來台南就不會有自購政府專用垃圾袋的問題哩!

但在台北這樣的政策下,其實也是為了讓人民做好垃圾分類的動作,

有些老百姓一定要用逼的才會最好垃圾分類

但!其實還是會發現路邊有不少亂丟垃圾的跡象

像是路邊垃圾桶爆開之類的現象...
無暱稱 wrote:
搬來台南就不會有自購...(恕刪)


不好意思台南市也差不多要開始使用垃圾袋了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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