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ingman wrote:
煙稅就等於牌照稅了﹐而且另外還要再繳健康捐
不覺得很貴因為不是一年一次而且是依照個人用量來決定
烏賊車就像我說的﹐有害物質超出一定標準所以被抓﹐不代表低於這個標準你就可以安心的吸那廢氣
但追根究底就都是廢氣﹐不管你繳什麼牌照稅或是它是你生活不可或缺工具﹐那都是你自己個人的利益
抽煙固然不好﹐其味道也對不抽的人難以忍受
但如果是要說什麼戴個塑膠袋把頭罩起來慢慢抽之類的﹐這只是嘴炮﹐比立法委員的嘴炮更廢
既然煙屁股到處都有又防不勝防﹐那多設些垃圾桶也是理想的對策。新加坡我不知道但香港路上沒什麼煙屁股因為三五步就一個垃圾桶。
﹐...(恕刪)
1. 不管怎樣牌照稅已經算某種要你付出的社會成本了
所以健康捐也不算什麼
2. 健康捐不等於你可以亂丟垃圾
3. 要把頭罩起來抽那是不可能
可是癮君子硬要在不能抽菸或不適合抽煙的地方抽(*很多還不能講喔!!我遇過很多不講理的!
好像抽煙是他的權利那樣!!X! 圖書館耶!!!<---早期)
你有抽菸權利,但別人沒有吸二手菸的義務吧?
4. 煙屁股那是個人問題
因為以前人行道有多少垃圾桶,路上依然很多煙屁股
所以那是個人的有品與否問題,
不要牽拖路上沒有垃圾筒
香港新加坡我認為罰比較嚴(包括抓比較嚴)or 人民比較有水準
(懶得查...我認為我講的很有可能)
空氣算大家的權益
你有抽的權益,別人也有不想吸廢煙的權利
不能只有你有權利,別人沒有權利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