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111 wrote:
只有留個人資料給我,...(恕刪)
那就要看是放多久,車子隔熱紙貼多好了歐
哪有"當然"這種事?
你來新竹好了啦,新竹這幾天天氣好到會自燃,應該沒幾個小時就急迫了啦,也可以省大家的時間跟我DV的電
jiasai wrote:
那些"偏激"的愛警人...(恕刪)
die666a wrote:
剛下班順路去找了認識的警察問了這個案件,我說警察的處理方式似乎有點消極,但大部分網友都說非常合理,想聽聽他的意見,獲得的答案如下:
網友會覺得警察處理方式OK是因為網友不是當事人,通常遇到報案人很心急時,都會希望警察有立即的作為,如果警察的作為只是不停打電話和解釋,那就會給報案人不夠積極的感覺.
警察無法破窗確實是因為怕引發問題,理由就是狗是財貨不是人,處理不好真的有點麻煩,其實警察辦案有很多限制,說是怕留下不好紀錄也對,但是警察絕不可露出怕麻煩的態度.
可能的作法是警察告訴報案人:法律上我沒辦法,你自己破窗可以馬上救到狗,但我會以現行犯逮捕你.讓報案人徹底了解可能面的刑責讓他做決定.
jiasai wrote:
哈哈.....名畫,iphone?
我真的服了飛翔中的alien
不要說一般人看不看得到,知不知道價值(是貼在車窗上歐,還要看是不是三債雞勒,乾脆立個招牌說明好了啦)
連這個討論基本的假設都搞不清楚
好啦,跟你說啦....差別就是生命跟非生命啦
你們乾脆說放錢在車子裡好了啦,說實話,干別人屁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