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遣送大陸有啥問題?

台灣人很nice的
向來不跟落後國家計較
被我們反的都是競爭對手
菲律賓還排不上名

lcn3338 wrote:
此案為發生於去年12月22日的另一在菲律賓發生的台籍詐騙嫌犯集團案的後續第二案。第
一案經我駐菲律賓代表處及國內相關單位與菲方密切聯繫處理後,查獲台籍嫌犯中有11人
經交涉回台,並經相關單位約詢後已飭回。而第二案(即此次事件)的14名台籍嫌犯處理問題
,原先菲方....


就是看到之前相同的案子一送回國就沒事了,這次那些詐欺犯家屬及民意代表,
才會那麼強烈要求比照辦理呀!

這些家屬和民代精得跟猴子一樣,當然會以詐欺犯的最大福利為考量,扯什麼維護
國格不國格,不過就跟律師在法庭上用的攻防手段一樣,只是保護人犯的手段,
不是他們的真正要的目的啦!

syensou wrote:
你家小孩打別人小孩,...(恕刪)


亂講一通~
情節不重、年齡小本來就是都小事化無事~沒有什麼爭議~

打人是會被告的...ok?你能帶回家管教管教嗎
去跟法官說吧

rice7361 wrote:
引言 2011-02-09 09:09 by rice7361
你家小孩打了別人家小孩

你覺得應該別人家長管教嗎?


所以別人家小孩把你家小孩打重傷 或掛掉,
你能接受讓對方家長管教就好嗎??


ettvyang65 wrote:
站在政治立場,卻攸關到主權問題。


人家都說了
一中原則

用台灣的話打台灣一巴掌....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假如台灣詐欺犯唯一死刑,
那些家屬會不會要求送大陸呢?
打嘴砲 練身體
因文章合併...樓數變更...重談一下,
該送回哪,得先從本身的定位談起....

如果要談及政治立場,當然理應送回台灣受審,
美國人在台犯案是押回美國受審沒錯,
但是一來今天台灣跟大陸的關係,無論你承不承認,
世界上大部份國家所承認所謂中國是指大陸,而台灣與大陸,是中國內部問題
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的地位,比南韓、北韓的模式還不如.

這些都不是我們如何爭吵抗議就有用的,
而是不管經濟、軍事、科技等,台灣目前確實都拿不出有力的成績來大聲說話.
在此實況下,菲方眼中的中國"地方"政府與中國"中央"政府講的話,當然會考慮輕重.
試問哪位有這麼偉大,可以影響這麼多國家,願意跳出來說可以解決此事的?
不是我不想台灣有國際地位,而是我個人無此能力,只能接受此實況.

所以說什麼自己家孩子由別人管教的....不符合實際的情況,
硬要使用國與國關係來要求菲律賓得把人交給咱們,
那是純理論,不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
那些一直強調政治立場政治立場的人...得拿出實力來才有所謂政治立場啊!

咱們若真這麼夠力,菲律賓不交人就先發個3000發飛彈招呼,或經濟封鎖到該國崩潰,
哪怕世界各國不尊重台灣,問題是台灣確實無此能力,還得抱人家大腿=.=
以前是只會抱美國大腿,現在是改抱阿共的大腿,
不過幸好也是改抱阿共大腿,這幾年才沒跟著美國落衰...

再者,送回台灣受審就能確實解決嗎? 不!
請看190樓及196樓,送回來完全沒用
這次的第一案已被飾回,目前大家議論的就是其第二案,
而2010年的案子一審只分別判了4個月及1年....=.= (好讓其很快出來繼續詐欺?)
這就算了,嫌犯上訴,二審以警方並無找到對岸之受害人而改判無罪

就算撇掉自身的國際定位問題不談,純以解決詐欺犯的立場,
確確實實,送回台灣受審無法解決詐欺犯的問題,
詐欺犯騙掉人們一生辛辛苦苦積累的積蓄是時有所聞,新聞經常報導,為人人所痛惡,
但是這樣的罪行,其刑罰卻是如此的輕,
他們進去關個幾個月或一年半載的,出來又大多是繼續詐騙,
且在獄中認識或心得傳授了更多人....組成更大的集團,這也是台灣的詐欺犯越來越多的原因之一...

所以個人認為送交大陸,除了國際定位上的無奈之外,尚能確實解決詐欺犯問題,
故此事並無什麼抗議或爭吵的空間,縱觀各論壇,台灣大部份人想法也是送大陸送的好,
一句話,送的好......
攝影:用心靈感受,用器材及技巧捕捉,探尋人生中的真善美。
da7535 wrote:
因文章合併...樓數...(恕刪)

真的,一些被騙的人都是相對比較單純的人,而且很多都是年紀大的,辛苦一輩子的積蓄就這化為烏有,大家可以去想像一下,他們還能有歲月去賺回來嗎?當他們將離開世界時,心裏會是怎樣的一種不堪?
雖說這次沒有台灣受害者,但這種欺騙的行為加諸到任何人身上,都是一樣的!

而不說政治因素,以法律面來說台灣根本無法給予有效制裁,那這樣的情況一但被那些犯罪集團利用,那他們就利用這個漏洞,改天來騙了台灣人,卻送回那些嫌犯的國籍地去審,然後那些嫌犯還都來自不同國家,而每個國家的法律輕重又不同,大家想會是怎樣的結果?

那如果要講情緒,說真的台灣的法律,就算罪證確鑿都還不一定能給個有效的制裁,講難聽的連小偷都治不了,這些人回台灣,犯罪行為跟受害者都不在台灣,那檢察官怎麼查案?要查會變成多冗長的程序跟時間還有~花多少我們納稅人的錢?

我只想說...哪邊嚴辦就送哪邊啦!
管妹...是誰啊?

某本書上寫著..騙子與商人最大的差別在於騙子一開始就沒有打算要履行他們承諾

xx

今天為什麼菲律賓會把這些人定位為國際犯罪組織是誰讓這些騙子坐大的..就是台灣的政府

這些騙子集團一開始就是用他國做為犯罪的基地

為什麼菲律賓會翻臉..因為他們很清楚台灣根本就無心要解決詐騙集團橫行的事

講白一點就是給你臉你不要臉..這些騙子把菲律賓當做犯罪集團的避險中心..他們有曾把菲律賓這國家看在眼裡嗎

就算今天菲律賓槍殺了這些人你想台灣會進軍菲律賓嗎

之前抓到送回台灣無法可管就已經給足面子了..之後這些騙子還來

套句某位大大的話..你以為菲律賓是一個亂七八糟的地方嗎

這次送去大陸..我想下次如果這些騙子還敢再去利用菲律賓這個國家來犯罪..那麼我想菲律賓應該會槍殺這些騙子

從菲律賓的做法來看..就可以很清楚什麼叫做真正有決心要徹底解決這些詐騙集團的問題

擾亂金融秩序難道還不夠嗎..台灣的騙子難道還不夠多嗎

無法可管..無法可管..難道不戴安全帽就有法可管(有違憲之虞)

就連個路都鋪不平真的是有夠失敗..但消耗預算卻懂得政黨協商

xx

參考..



矮子喬登 wrote:
嫌犯兩岸都有,受害者...(恕刪)


我還滿佩服家屬還有臉出來要求政府幫忙= =

以為戴口罩就沒人知道你是詐騙集團的家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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