汎用貓型兵器 wrote:
真的是鬼打牆教育方式...(恕刪)
講到痛處了?
把嘴臉說得太明白?
社會不就是這樣子?
先區分非我族類
再直接否定其言論
這招很多政治版很好用
謝謝這麼看得起我
主角是老師就討論老師
主角是學生當然就討論學生
老師不就換一個,有啥好討論
你的兒女能換一個?
東西能換一個何必細心修?電腦零件壞了,去電子街買新的來換就好了
不能換得才要仔細照顧好好修
主角是老師還是學生?
別被媒體騙了
Luke Chen wrote:
我的意思是說該罰還是要罰,但無論如何罰之前都應該了解前因後果再來決定罰則,就像檢察官也會根據犯案情節與動機提出不同的刑期一樣(Ex.同樣是偷竊,但慣竊和為了生計而竊的求刑就會不同),學生也才能知道錯在哪裡,老師也能先緩和避免做出情緒化的舉動。
所以才說"不聽解釋就直接裁罰"比"裁罰本身不適當"更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