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Zero wrote:
看來你還是不懂詐欺共犯的犯罪所得不能跟以一般商業模式相比
不管是詐欺犯罪還是商業行為
數學「=」兩邊是不可能出現不相等的答案
我覺得這題讓國小三年級來回答都可以得到正確答案
因為他們可以用最單純的想法去解開這題目
你自己想了一堆有的沒有
陷在自己設的陷阱卻完全不自知
你一直沒有回答我你的29元被誰拿走了
你根本找不出你的29元消失到哪去了
我之前回你的文有補充舉例
不知道你是沒看懂還是....
我再舉同樣的例乙次
麻煩你不要跳過,仔細的看一遍
今天你跟我借了100元
結果你不小心弄丟了
請問你虧損多少錢?
如果照你的邏輯,那麼就是你掉了100元虧損100元,你要還我100元又虧損100元
所以你總共虧損200元!!
你覺得可笑不可笑?一張100元紙鈔遺失可以造成你200元的虧損
一點都不好笑,因為你就是在做這樣的解讀
事實上,因為你掉的是跟我借的100元,你只需要還我100元,你根本沒有付錢給第三人。
IanZero wrote:
1.年輕人15+29=44元(追不回來的錢)
2店家還有當時賣鞋的21元故店家需再補29元就夠50元
你給年輕人29元時算了一次虧損
你還給鄰居時又算了一次29元的虧損
你有沒有搞清楚自己的盲點在哪???
如果你得自掏腰包還鄰居29元,那麼就表示你給年輕人的29元是鄰居的而不是你的。
因為你拿了鄰居給你的29元給年輕人,所以你根本沒有另外再拿錢出來給年輕人。
你只須負擔把鄰居的錢用掉這部分。
如果你要說找給年輕人的29元是你掏腰包拿出來的
那麼就表示鄰居給你的29元你根本沒用掉
你只需要把沒用掉的29元再拿出來還就好,沒有另外拿出29元。
如果這樣你還是不懂
我真的愛莫能助
我建議你找兩個朋友,把整個流程親自操作一遍
或許你就會發現自己是在哪邊解不開了
這兩個答案我都覺得可以接受,差別在於店家要不要把正常交易中會產生的利潤當成應得的而類推適用在這個詐騙事件中;換個方向想,詐騙得手的年輕人到底得到甚麼?29元現金和一雙鞋,一雙鞋的”價值”究竟要算成本15元或是照標價21元,就看他怎麼認定了,看這樣東西在市場上流通的可被接受性而定.
我的想法傾向以成本為準,因為如果在比較極端的例子,比如說仿冒精品,成本和標價差非常多,被人用偽鈔黑吃黑後,如果店家對外宣稱的損失是用標價來算,恐怕比較難得到認同(特別是詐騙者)

毛利鬼太郎 wrote:
你一直沒有回答我你的29元被誰拿走了
你根本找不出你的29元消失到哪去了
他有解釋啦,他認為這29元是店家學教訓付出的代價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杯式回答:
”你會這麼說,我想你應該沒有實際出社會的商務行為經驗,人生本來就很多變數啊”
答案有兩個:沒損失或損失50元!

自從這50元偽幣流入市場,就註定某場交易的一方損失50元。
在這場交易當中,年輕人獲得市值21元的鞋與29元的現金。
你可以說商家損失市值21元的鞋與找給鄰居29元的現金,因此損失50元。
但不能說商家損失鞋的成本15元與此29元。
因為這15元和這29元不屬於同一個時間。
假如商家事後把這枚50元偽幣丟掉,他便少了50元用於日後的消費。假如這個商家事後留著這枚50元偽幣,並用這枚偽幣消費,被另一商家主人發現而拒決交易,結果便和前述相同;假如成功用於日後的消費,則維持這筆消費額,直到丟棄為止,結果也和前述相同。總而言之,當這枚50元偽幣流入市場開始,必有某一場交易的一方損失這50元,就看是誰收到偽幣後丟棄。當然,沒丟掉它並用它來消費就不會有什麼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