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o2919 wrote:嘿!質疑別人的是你,...(恕刪) 沒有也!但如果是公務員,福利都有了,規定就是這樣,當然是繼續做!看情況!如果剛好下班時間是凌晨或日落,為了大景就有精神了,拍完剛好睡覺!
123站著穿 wrote:看的出來你最會靠...與我何干... 哈!對啊!過好日子的人,哪曉得痛曉得苦?痛?苦?又與他何干?不相干,還來靠北個屁...“與我何干”...大家認清了吧...他的痛苦,應該是沒買到想要的皮衣吧...好痛苦喔~ttlinker wrote:沒有也!但如果是公務...(恕刪) 對啊!沒有啊!你那麼幸福有那麼好的工作,怎麼會遇得上...針扎在身上會痛,看看別人打針在哀號,或許會去笑他~真的那麼痛嗎?當針真的有一天扎到我們自己身上時,我們又會如何...?或許是不叫出來,但真正的痛的感受有比較少嗎???如果你已經是個公司裡培養出來的可用人才,我相信也不會讓你有那樣的待遇,留住你會比讓你去其他公司來得好!但看看公務員,正因為抓著他們不會輕易離職的心理(其實雖然是國家訓練出來的專業人才,但那樣的專業卻不是可以在社會上輕易拿去做其他工作,除非消防隊開放民營,而有好幾家不同老闆開的消防隊公司),就這樣的以“規定、命令、配合轄區狀況”為理由,就限制東限制西!所以呢?你幸福,不是其他人也跟你一樣幸福,然後用著你這樣的幸福在得寸進尺的無理要求!試想,突然一天公司要你們連續上兩天的班,然後放假一天,再連續上兩天班,這樣一個月,你覺得如何?而且還要因應景氣,你們上班的時數中要扣一些起來不算錢的,算增加產值減少成本...不要不想,只會說“你們公司不會、沒有這樣的狀況”!連設身處地的同理心都沒有,那說的都是沒用的話...還有另一種,如果公司讓你上那樣的爛班,卻願意給你多於現在的薪資(假設高一倍),你要不要...當然如果一兩個禮拜可以考慮,那一兩個月呢?一兩年呢?甚至更久呢...這樣問題是出在待遇、福利?還是...??而樓主的勤務規定,可是看長官高興怎麼變就怎麼變的,而且薪水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