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31 不起訴處分 及應變方式~)終於輪到我了....著作權到案通知~不過.....這部我沒下啊!!!

今天已至台北松山分局完成筆錄
承辦員警是一位年輕有為的警察大人
看起來有些疲勞(可能是選舉將近都在忙著保護候選人吧)
訊問內容簡單明瞭過程也沒有員警個人的主觀意識要我去合解或是要我認罪
小弟全程都否認有下載該電影或使用相關的P2P軟體
家裡也是使用無線網路設置簡易密碼供長輩親友使用
且有申裝中華電信MOD可以觀賞免費或付費電影無須上網下載

原告是"海X影業"提出P2P軟體內的IP截圖為證
控訴非法下載重製"視X戰"這部電影
老實說我還是今天才知道有這部電影的說....
整個訊問過程大約15分鐘內結束
有需要了解訊問內容的朋友可以私訊我
後續承辦員警說會將案件上呈至我的戶籍所屬地檢署偵辦(應該是桃園地檢署)
大約一個半月左右會收到開庭傳票
以上是今天的整個訊問過程

接下來就是要準備開庭的相關資料了
後續有新的消息我會再持續更新幫助大家一起度過難關
也希望已經收到不起訴通知的先進朋友可以給予我幫助
提供相關準備資料給小弟做參考~謝謝你們!!!

小小小陳 wrote:
今天已至台北松山分...(恕刪)


我極度討厭那種警員用主觀意識來辦案的人

碰到這種沒關係

之後打電話去投訴


jwe123 wrote:
我極度討厭那種警員用主觀意識來辦案的人
碰到這種沒關係
之後打電話去投訴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 11-1 條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之必要時,得依前項規定,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
======================================
智慧財產法院106刑智上易65
認為警察並未經過法院,自己調取IP的「使用者資料」,雖然是警方普遍的執法方式,但將來可能會被認為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而無證據能力。
======================================

目前這種用IP直接找人的辦案方法,明顯違反通保法,
真的都沒什麼解決方法嗎?
我也想知道是否有先進對檢察官提出過證物收集違反通保法進而主張原告證據無效這項異議?
另外檢察官對此又是怎麼回應的?


小小小陳 wrote:
我也想知道是否有先進...(恕刪)

106年度刑智上易字第65號
這篇就有"法官"將此據證據合法性拿出來討論,不過已經到法官這,表示案子也跑很久了.
這網站可以查到很多相關的判例,如"某某娛樂&某某電影名稱"就可以搜出來一堆,慢慢做功課
會發現不同地方的檢察官一樣的案件,結果會截然不同
不過我還是在上面找不到我的判例

小小小陳 wrote:
我也想知道是否有先...(恕刪)


其實你說的是之後的事,檢查官有人告就要辦...
如果事前自己找物證,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明
通常就不會到法官那了
在檢查官(地檢署)這就結案...

所以證明不在場或是電腦無影片記錄,
或是手機APP就可以看何必下載的證明,(外地片名叫匿名者Anon)
或是YOUTUBE就可以看的證明,
樓上樓下都收的到WIFI強度證明,都列印出來,
本棟文章的狀況可以多看幾遍,看哪種適合你。

花點時間爬文,花點小錢列印一下資料,
事證準備的愈多,地檢署時就都拿出來,
可以少去幾次...


如果到法官那,就再提無效證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65547

小小小陳 wrote:
今天已至台北松山分...(恕刪)

小弟是10月底收到不起訴書...分享下我的過程
為了一部爛片被告..真雖小

第一次偵查庭:
1.檢察官只想你快和解,他案子可直接結束
2.檢察官跟我說..9萬和解...案子就結束,他會一直讓你認罪喔!!你認了就只能和解
3.如果你有不在場證明最好,例如打卡紀錄...,有的話偵查庭應該不到2分鐘就結束了(我沒有)
4.檢察官拿中華電信合約書來嚇唬我,內容是ip申請人要負全責, 我說:原告不是中華電信,所以此合約與本案無關
5.會傳家中有電腦的親人去偵查庭 , 檢察官問我家中誰還有用電腦,,我傻傻的回說我太太有,,結果第二次偵查庭我太太就被傳了
6.原告居然沒來也沒關係,檢察官還給我原告的聯絡方式,要我快和解

第二次偵查庭:
由於小弟不和解,檢察官想快結案吧,,,2周後就開第二次偵查庭了
1.原告有來,手上一疊和解書
2.我太太出庭,,我只能在外面等 ,因為我太太有打卡紀錄不在場證明,他的部分2分鐘就結束了
2.檢察官只想你快和解,金額降為2萬和解
3.小弟承上我無罪的證據給檢座,內如是:
A.那個電影可在大陸網站直接下載的網站抓圖
B.不起訴書內容已先幫檢座寫好,讓她不用想,直接copy)
4.檢座讓我跟原告對質跟....算...辯論吧..也不算...我覺得應該算吵架吧!
5.檢察官跟我們靠北:為這種案子每天加班,浪費國家資源,然後就結束此次偵查庭


然後2個月後收到不起訴書

希望對你有幫助~~
小李5219
可以請教答辯書該怎麼寫嗎?可以po上來讓大家参考参考嗎?謝謝您
應該反向原告要求出庭車馬費,不然隨便都可以來這一套.請假出庭也是要$$及精神賠償,
誰知道那些IP是否會refresh,記錄不一定對的,還有些網站是釣魚的,誤點擊.
還要舉無罪之証,這實在.....

sphone206 wrote:小弟是10月底收到...(恕刪)


小弟也將於12/26下午去第一次偵查庭,可否參考您提供給檢察官的"不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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