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i.Hsiao wrote:喝到了就是喝到了 跟他有沒有說什麼有啥關聯?隱瞞或是沒隱瞞可以改變喝到的事實嗎?..(恕刪) 這位大大(和許多其他大大一樣)說得也沒錯啦!但是這是另一回事!原苦主喝到清潔咖啡了 ← 這是事實沒錯!星巴克該付出代價(道歉+賠償) ← 這也是大多數大大同意的!但是本串樓主開版的重點在於:原苦主上網尋求聲援的「心態」!星巴克不負責和原苦主的心態是二回事!真的很難懂嗎?為什麼很多大大好像都沒分清楚?還是…只看到標題就自己猜內文,然後就直接回文了?不是要聲援本文樓主,小弟也不認識他,但是就小弟看到的部份…樓主凡是談到星巴克也都是大力譴責的!只是希望各位大大們能『聚焦討論』,不然永遠也說不清…300萬是否合理?那應該不是本篇樓主開版的討論範圍!PS.如果是小弟解讀錯誤,請指正!謝謝感恩~
看到這則新聞 該店店長應該會被換掉吧,一點危機處理都沒有,兩方心態都可議,這沒啥好講的,一個品牌響亮的店,卻出了對有損品牌的事,挨............至於隱密不講 兩方都這樣吧這就是社會的現實,至是條件沒談攏,被爆出來了....就看這個事件有沒有三百萬的價值了......
負面新聞上報後,我想星巴克損失的業績不只300萬吧如果對方喝下去造成傷害,我想這可能涉及到業務傷害到時可能是更高額的賠償及全球品牌的負面損失,這金額我想可能是千萬或億來計算,業者對此不可不慎但是我也不是很贊成一開口就是如此大金額,如果可以可以請求300萬賠償,附帶決議這300萬除部分賠償精神及身體損失,其餘拿來資助公益,這結果反而是讓民眾覺得是種正義的懲罰性賠償,而不是所謂想獅子大開口。而廠商也可以順勢藉由此結果來證明企業的負責態度並且對於社會公益的關懷與照顧,不僅不會造成恐慌還會更進一步獲得社會良好觀感,建立良好企業品牌。
披著狼皮的小綿羊 wrote:妳看又一個被苦主PO...(恕刪) 商家的後續的補救與誠意本來就不應該只針對爆料的那一個人啊那一桶咖啡只有苦主一個人買到嗎?更別說他們內控差說不定已經害了很多人喝下毒咖啡了吧應該公開道歉 公布補救措施 以後怎麼樣改進 不然以後誰進去都怕怕的吧
一堆人擔心興巴克請不起律師自願當律師真是台灣奇蹟一堆人擔心興巴克陪不起300萬天啊台灣怎會有這麼多笨蛋幾年前美國麥當勞發生老太婆在得來速購買熱咖啡, 不慎因咖啡杯蓋不緊, 導致燙傷大腿事件, 結果法院判麥當勞賠償老太婆數百萬美元, 理由是麥當勞有 "義務" 告知消費者熱咖啡危險, 並需採有效之確保消費者安全的行動, 所以後來麥當勞一律在熱咖啡及蘋果派包裝外, 加註 "小心熱咖啡/熱餡燙口"台灣民主人權低落 可見一般你的命 真不值錢
星巴克,產品出問題時,有公開出面警告其他可能誤食的消費者......嗎?一個知名企業的為危機處理,不應該是到了,消費者訴諸媒體時,才願意公開出面承認錯誤。看完怎篇,星巴克的法務,也有引導消費者的可獲得金錢賠償,新聞曝光後,又讓媒體覺得是消費者要錢。真的是小蝦米對大鯨魚可憐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