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上看到不錯的女子尾隨她 性侵她 必要時加以殺害無妨,只要得到我想要的!!
2.看到路人有錢財 加以搶劫 必要時殺害路人 不讓自已洩露行蹤及真面目,取得錢財供我花用!!
反正到時警察能抓的到我再說,抓不到繼續下去,抓得到....頂多進去牢裡蹲
頂多裝一下說聲抱歉 我反省了很抱歉 一時的喪失心志 造成大禍 就不會死刑啦!!
而且相信有相同想法的人必定不是少數 我這麼平凡笨拙的人都想的到這種利害關係!!
相信聰明的人應該想的手法更多了 到時監獄暴滿 再來個假釋 又是一條好漢!!
如果出獄無法謀生 只好從以上例子再加以無限迴圈了哦!! 到時倒楣的是誰? 可想而知了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