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如果司法朝廢除死刑的方向"改進"。
那麼關係到你我權益的事就是:納稅人的錢必須要養一堆無期徒刑的罪犯。

請問你願意將你納稅的錢養一群有手有腳、只為自己私欲殺人還不用死、坐在牢中等死的人嗎?


文章關鍵字
人權團體:反正又不是發生在我家...
為什麼我會被屍魂界趕出來??...
人皆有生存的權利,
利用公權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利,當然是一種暴力.

不管這個人是否剝奪其他人或多少人的生存權利.

當然這個想法再基督教/天主教盛行的國家比較容易接受,
台灣不容易接受,
台灣還在想著如果有人可以對他人行使各種形式的暴力,
我(其他人)就得到可以對它行使各種形式的暴力的授權.

所以可以大肆攻擊波波醫師,網路霸凌其他人,
女立委因為另一立委的言論不爽就賞它一巴掌.
syntech wrote:
人皆有生存的權利,利用公權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利,當然是一種暴力...(恕刪)

沒錯 所以下次你被歹徒追殺逃進警察局的時候的時候
警察也可以這樣跟你說:不好意思 利用公權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利,是一種暴力 所以你就逃吧 逃得過算你運氣好

公權力 何時變成暴力 可悲


話不用講太多 免得又被人說是網路霸凌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那除非全世界的人都吃素。不然不要跟我說奪去一個人的生命是不對的。對其他生物就可以!!
syntech wrote:
人皆有生存的權利,利...(恕刪)


你真的離題了
小波波是什麼?看不懂?

台灣還在想著如果有人可以對他人行使各種形式的暴力,
我(其他人)就得到可以對它行使各種形式的暴力的授權.

你的所謂其他人代表的是公權力
不是自然人!



~~~~人皆有生存的權利,
利用公權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利,當然是一種暴力.
不管這個人是否剝奪其他人或多少人的生存權利~~~

所以你的結論是希特勒和波布都不應該死囉!!!!!
真不知所謂!!!!
請問以暴制暴有什麼不對!

回教國家還可以以眼還眼耶!

如果修法通過的話何嘗不可!

如果有一天你回家的時候發現你家的女生都被xx以後分屍
男生都被oo之後分屍

你還能心平氣和的跟加害者講說『你有生存的權利』
這樣我就服了你

syntech wrote:
人皆有生存的權利,
利用公權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利,當然是一種暴力.

不管這個人是否剝奪其他人或多少人的生存權利.

當然這個想法再基督教/天主教盛行的國家比較容易接受,
台灣不容易接受,
台灣還在想著如果有人可以對他人行使各種形式的暴力,
我(其他人)就得到可以對它行使各種形式的暴力的授權.

所以可以大肆攻擊波波醫師,網路霸凌其他人,
女立委因為另一立委的言論不爽就賞它一巴掌.
贊成死刑+1...

要人權...給他安樂死~~夠本了吧!

沒開槍~不會痛!!
syntech wrote:
人皆有生存的權利,利...(恕刪)


打巴掌也好,霸凌也好,小波波事件也好...都有一個共同點,
就是沒有鬧出人命...

所以,人有生存的權利--當你不會影響到其它人生存的權利 ...
反之 ..不需要維護那種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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