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0216 wrote:原來「怨屋本舖」演的...(恕刪) 院屋本舖是以下條件-節錄你、我可能都有過這種經驗:受了一肚子委屈,卻申訴無門;明明犯錯的人,卻只能眼睜睜看他逍遙法外;感嘆在現實生活中,所謂的公平正義根本不復存在…。此時,若是手邊拿到一張名片,公司名稱叫做「怨恨屋本舖」,而服務項目則是寫著,「您的仇恨由我們來幫你報。社會性抹殺.尋人.實質性殺害(價格可議)」,你會怎麼做呢?日本漫畫家栗原正尚的作品《怨恨屋本舖》,正為社會上這些怨恨無處宣洩的一群人,開了另一扇窗。-------漫畫比較好看~有點黑色幽默~大推
neomanstein wrote:不夠有印象,那再換到高捷的外勞起義事件,反抗台灣人對外籍勞工的剝削與壓迫,(恕刪) 這還真的是哪壺不開提哪壺了。高捷外勞遭受奴隸般的壓迫憤而武力抗暴,不就發生在滿口人權、民主的政黨執政、廢除死刑的勢力最高漲的時期嗎?主張關懷人權而鼓吹廢死刑的團體,在成千上萬名外勞過著水深火熱的生活時,有時間去為了少數幾個證據確鑿且罪無可逭的死刑犯求生,那有沒撥出十分之一的時間關懷他們呢?暴動結束後,有哪一個主張廢除死刑的律師義務去對受壓迫的外勞辯護呢?廢除死刑的勢力最猖獗時,卻正是勞動人權最黑暗時,你們把廢不廢死刑和人權視同百分之百等價,不覺可笑嗎?
anthonykang wrote:人權團體,當他們自己的小孩自己的女兒自己的老婆被姦殺也很寬大的原諒加害人,讓加害人開心的逍遙再來講人權..(恕刪) 本日最中肯打嘴砲是沒用的。殺人犯年紀小,前途無限,不應死刑..... ??? 待會叫他去強姦你女兒,殺光你全家,你再替他開脫吧
BSA wrote:其實廢除死刑比較好耶,只是殺人犯自此成為受害者家屬的財產 (奴隸)。受害者家屬要把殺人犯的性命保留下來或是結束掉都完全合法,而且怎麼結束都沒關係 .....但是嚴禁一刀一槍痛快結束。那太血腥浪費了,其實殺肉拆成零件比較環保又不浪費 ....(恕刪) 也有聽說過廢除死刑,但褫奪死刑犯的人權,所謂新制度的設計。但這都會破壞人自以為文明最高等、實際社會比其它禽獸更不如的假象。
http://blog.yam.com/jostar2/category/7134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3680505#commentshttp://blog.yam.com/jostar2/article/12079596&page=2&limit=30#comments這傢伙算是推動台灣廢死刑的名人有空去那邊逛逛吧..這裏可以留言不過好像都講不太過他..被他電假的...大家可去看看他的立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