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wnyhc01 wrote:
樓主所說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把妹時絕對必要的過程, 小的再提供一個經驗.

過去小的在把妹時, 會故意把一些言語或動作在妹面前說幾次或秀幾次, 讓她習慣, 然後她會開始模仿, 當她習慣(又來一次習慣了喔, 習慣是很重要的)你的言語或動作時, 也就是成功的第一步, 不過言語跟動作絕對要獨樹一格, 不可宅宅的學偶像劇, 不然你是分不出那個妹是不是在學你.


這種行為叫做制約不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greg6143 wrote:
是美國嗎?我記得斯德...(恕刪)


謝謝您熱心幫忙找的資料~ +++++分

據我所知,
首度研究這個案例,
創造此詞彙的心理學家應該是美國心理學者,
只是拿瑞典的"首例"來當成指標意義,
讓大家對這個故事有深刻印象,

因後來相關的研究幾乎都取材自美國本土的綁票案件,
證實這種洗腦術的可行性,

此外,
主張把這種洗腦技巧套用在感情身上的,
首次是出自美國國安局反恐顧問的著作中,
也是第一個提出把洗腦跟愛情扯上關係的人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樓主似乎很努力在提供資料...跟心得...直得嘉獎

唯一可惜的是,文章跳躍式寫作,閱讀性不佳(這是比較客氣的說法了)

建議你寫了之後自己唸一次,然後想一下,是否有把主題傳達清楚

如果一下子要寫很多事,建議分成幾回合(篇)寫,然後引言自己的文章

也建議附貼到回覆裡,不必讓讀者在去走一遍你的思考軌跡...

專有名詞建議註明出處跟稍加解釋,自創的名詞更是要詳解...

以上...小小建議...
towertower wrote:
樓主似乎很努力在提供...(恕刪)



謝謝你的指教~

其實這篇原本我只是想打成筆記的形式
後來開始常常更新後才發現這樣還滿混亂的,閱讀難度偏高...

未來會多下工夫來整理歸類,希望更多人能看的懂~

像我的另外一篇文章也是花了約一年的時間才整個整理出頭緒...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796405&p=1#843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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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岸的男网友啊,我那病症竟然被你拿去当案例讲...出书的时候,记得分版费给我哦..

P:赞同香水那段,话说,坐得比较近是会有感觉得
關於 示高價 有問題想請教

比方 目前 有一位有點曖昧中的對象(也止於言語中曖昧而已)
那 該不該讓她知道 有人要另外介紹對象跟我認識
hardbbs wrote:
關於 示高價 有問題...(恕刪)


只要不要"刻意"就可以,
如果讓對方感覺你是刻意的話,那就是你在示低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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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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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michelle2001 wrote:
(廢話!其實就是想要把到對方,遺傳自己的DNA)...(恕刪)

我的嘴角不爭氣的上揚了.....


話說告白可以拿來當停損點嗎?
被發好人卡就結束啦~
(我來鬧的~不要理我......)
這個世界上根本沒有可以讓她哭的人, 因為真正值得讓她哭的那個人根本捨不得讓她哭。
這叫 愛丟卡慘死…吧…

唉!這也沒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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