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重點是那個隱藏版的律師你可能永遠也找不到--威榮法律事務所

卜龍貢 wrote:
其實他的用意很明顯呀...(恕刪)
FOX別怕
有任何法律問題請PM本人
本人全力相挺
真不知道日必購的律師是哪位?
這樣可以告的成?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
能不能告曾大老板背信呀?!

他說七月要送鄉民一份大禮,
今天都七月底了,連根毛都沒看到在哪?!
欺騙了廣大鄉民的純真情感~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問一下
另一個版的盜連
是怎樣?
打的轟轟烈烈的
不知道在搞啥
有差嗎?

矛頭都對向日必購就好
何必分散戰力呢?

在此
願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

Eros Chen wrote:
給他告吧,你在提誣告...(恕刪)


呵呵~~OK啊! 小弟已經篤定「歡迎」他提告囉 ~

07/27 PM 16:02 通完電話,表明立場後...
07/27 PM 17:13 就收到M01管理員私訊:
您好,我是系統服務員

稍早接獲 日必購工作室 來電跟我們連繫,說明您內容與事實不符的情況,對於此部份站方不予以評斷: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056948&p=289#29561347

目前廠商已提供、出示相關資料,對於上連結內容,如果您有足夠的資料可佐證;並願意為該文真實性負責,那麼站方依據公告需請您提供下列資料:
1. 個人聯絡方式:信箱、手機門號和市話。
2. 個人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
3. 發文內容可佐證的相關資料,比如:消費、訂單結標等單據。
(此份資料是作為發文者所述屬實無誤之證明,站方不會提供給檢調單位以外第三方知悉。)

請您在接獲此訊息內容,48 小時回訊或來電等聯絡;倘若未在時限內聯繫並提供資料,站方將把您有關 日必購工作室 的發、回文予以移動。在此,一併附上站方的聯絡方式:
1. 電話: (02)2627-8899, 週一至週五的日間 09:00~18:00
2. 信箱: service@mobile01.com, (週末時段聯繫方式)

最後,如果您已提供上述資料,並願意對文章討論負責;那站方將不會移動該文章 謝謝。


這時,真的覺得...「當個 老實人 陳述件 事實!」
怎麼這麼 麻煩 阿~ 世風日下...
想想 Eros 、BACK 大大們,為了 像小弟一樣無知的消費者,
必定也飽受 苦難...

小弟 遇到的真的不算什麼,能作的就是 陳述 事實 ~
支援 一下,各位前輩....
當晚,已經回傳資料給01管理員,
管理員收到、致電確認後也回應:不會移除,請各位大大 放心!!

07/28 PM12:45 也收到 簡訊 回覆:
款項確定已入,請遵守你的承諾


看到 簡訊 ,真的有點莫名其妙...
因為這一句話,似乎應該是 我對貴公司 說的...

查了郵局,
確定 款項 全數歸還」(我的承諾)

在此感謝 各位前輩們,尤其是Eros 、BACK大大的 不拒麻煩的 堅持 努力著,
真的很另人佩服 ~

FOXs: http://foxs.twgg.org/

fox88 wrote:
呵呵~~OK啊! 小...(恕刪)


所以錢已經全部拿到了嗎?

fox88 wrote:
呵呵~~OK啊! 小...(恕刪)



恭喜~也請大家繼續加油~

焦土作戰總有結束的一天....



geraldstukov wrote:
問一下
另一個版的盜...(恕刪)


那個看看就好,我也覺得很莫名其妙
不過我是覺得沒必要一直針對那件事狂洗板,怕沒人看見就一直po相同的話,我會覺得很煩。
我對那件事沒什意見,不過最多重覆po個3次就好了吧!為什麼要學日必購呢

Eros Chen wrote:
所以錢已經全部拿到了...(恕刪)


是的,錢已全數歸還....
FOXs: http://foxs.twgg.org/
Eros Chen wrote:
歐耶~有跟我议.(恕刪)


那我賭輸了耶.......

不是說相機日本那邊已經下訂囉! 最快周五07/29到台灣,下週就可以寄到了?

既然相機都訂了怎麼又退款了........?

恭喜FOX88拿回全額退款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3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