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能上新聞)請問這樣觸犯公然侮辱罪嗎?

神戶齊 wrote:
在這邊認識我的網友,...(恕刪)


神戶大哥
你沒弄懂「公然侮辱」裡「公然」的意義
「公然」就必需是連不特定的第三人都知道你是誰
而不是你找來的自己人證明你是誰

至於你提到你戴安全帽,在路上被侮辱
這有幾種狀況:

1.路上若只有你們兩人,光是兩人,不構成「公然」定義。

2.你戴安全帽,但你有騎車對吧,車子有車號,有式樣;你有穿衣服(說不定衣服是公司制服),看得出你身高;而且你安全帽不是全罩式的

就司法實務上來說,就算戴安全帽,仍具有大量足以辨識你是誰的特徵;這跟躲在電腦螢幕後的單純一個代號,差別是很大的。
fsw437 wrote:
神戶大哥你沒弄懂「公...(恕刪)

我是小弟
意思說要在這邊很直接能判別自己是誰

那過去有在此論壇PO過自己的照片的算不算,還是全身照呦?

因為還是有機會搜索的到自己是誰

公然汙辱到底是公開場合,還是一定要有第三者的公開場合?
如果判賠原則是看周圍人數多寡,那網路無國界,一個外人算1元,這邊會員數有100多萬,那應該可以求個100萬不為過XD

我舉例好了
今天我帳號被罵
你看過我帳號
可以和法官證實A帳號有對我這帳號進行辱罵
而我又能和法官證實我這帳號屬於本人所有,有PO過照片,用此帳號名義參加過01活動,也有簽名報到

這樣我這帳號還無法和本人做關聯嗎?@@
雖然你不認識我..就像路邊看到陌生人一樣
但是我的帳號已經和本人產生關聯性了.......

應該不需要每個人都和蔣大一樣知道自己是誰.....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matsuema wrote:
我想問一下喔~~~如...(恕刪)


不用告 你會 先被 01站務人員封文 因為你違反版規了
神戶齊 wrote:
那過去有在此論壇PO過自己的照片的算不算?XD
因為還是有機會搜索的到自己是誰
公然汙辱到底是公開場合,還是一定要有第三者的公開場合?
如果判賠原則是看周圍人數多寡,那網路無國界,一個外人算1元,這邊會員數有100多萬,那應該可以求的100萬不為過XD


1.你若在本站登過自己玉照的,當然可以在法庭上辯論時做有利你自己的證據;但是呢,法官(檢察官)有可能認定「不特定的第三人」去查你過去發言記錄的可能性極小。

2.「公開場合」就是「有不特定第三者在場的場合」。所以呢,我寫email給你,說你是白癡,若只有你知我知,這不涉「公然」。但是呢,如果我這封信Cc給一百多人,那就是「公然」啦。

3.判賠數字跟你名譽受損的程度當然有關,這是你上法庭時要替自己辯護的重點。我公然侮辱你,發生在01大站,,與發生在一個每天只有3個點閱數的小站,一樣罪名都成立,但法官可能判貼在01的會多些,在小站的少些。
大爺你說的是 我不應該在這邊問的 那我去看電視好不好~
對了甲蟲戰士那篇你講的很好~超棒的 ~
fsw437 wrote:
1.你若在本站登過自...(恕刪)

那這樣大家趕快先在01..PO點自己照片或是啥的
先站住腳
以後被罵的時候
就比較有機會告了......
開玩笑的啦...

不過也長了知識....果真要多懂法律才能靠打官司$$$$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matsuema wrote:
我想問一下喔~~~如...(恕刪)

小的覺得可以告

假設我拿
白X
X癡

去西門町繞一圈
問問這是什麼意思

我相信有8成以上的民眾知道原意
這樣應該就能告了........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話說我高中到賣場打工時,被主管罵過無數次的白痴了............

我還記得,才上班的第2天or第3天~他要我把貨推到"第二倉庫",我問"第二倉庫再哪?",他就很大聲的說:你白癡啊 XXXXXXXX

啊~快要20年前的事情了耶~我還記得~~



好像是沒有觸犯到公然侮辱或是毀謗罪呢!

因為對方並沒有指名說是 樓主是白痴!

既然沒有指名. 那麼,就有許多種解釋的方式了! 何況,現在只要能凹,模糊的言語都不會被認定是犯罪的!

樓主認為對方是在罵你白痴;但你無法證明對方在說你是白痴!

所以,就算是告上法院,要勝訴的機會可能不大的!

網路上,什麼樣的人和發言都有的! 奉勸樓主不要太認真才好呢!
dunhill978 wrote:
從警局回來了~!被訓...(恕刪)



這樣看起來,警察是可以因為這兩個字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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