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朱姓員警被持刀遭砍殺 被迫用槍無用槍過當!!(補影片+粉絲團)


hondon12521 wrote:
如果被擊斃的是你的家屬
你還會這樣說嗎???????????????
??????????????????
???????????????




而且重點是我家屬沒有人會持刀槍攻擊警察的

賭爛警察很多人都會

今天警察是代表公權力

如果警察在正當執法範圍,你卻攻擊甚至拿刀槍對峙

看到警察都這樣搞了,何況是一般小老百姓

不爽就拿刀出來砍一砍

人家說刀槍無眼,基本上攻擊警察你就是要有死的覺悟

警察把人打死自己也會很麻煩,所以你也不用想說他是故意把他打死



今天法跟理大多數人都接受的狀況之下,不用屁什麼情

imhung wrote:
這個,孟波應該也可以...(恕刪)


對不起,我忘了還有孟波也作得到!!

看我這記性,真糟糕!!
我也贊成警察是正當的防衛行為.
所謂自由,是以不侵害他人自由為基礎,這就是法治,沒有法治,就是暴民,如果民眾習於以暴治暴,社會就亂了,那就不是民主進步的社會,而是退步回原始蠻荒時代,之前出差高雄縣,曾看過一個牌子,豎立在紅綠燈旁,它告訴駕駛者,"闖紅燈者丟石頭",當時心中不禁會疑惑,執法的公權力何在?為何民眾要使用以暴制暴的方法維持自己的權利?
以前常出差美國,那是大家心中民主自由國家的代表,但自己親眼看到執法人員強勢壓制嫌犯的過程,可能在台灣早有人起鬨,喊叫警察打人了,但在美國,警察就代表公權力,他的執法是由公眾付予的權力,而這才是真正以法治為基礎的真民主國家.
感覺台灣離真民主還有一段距離,而缺乏的就是守法的精神,以及對公權力的遵重.

amethyst_love wrote:
如果這樣的狀況下,用...(恕刪)

好笑 那醫院裡面的神經病患 也沒帶刀阿

sunnymoon wrote:
台北市內湖一名富家子...(恕刪)

難不成要讓警察被刺死再來個從優撫卹?
台灣的警察一點保障都沒有,都差點被刺死了,還要被告?
太扯了!
那乾脆以後有人質被挾持就不用去救,這樣就不會有事啦!
反正人質掛了就讓司法去判決歹徒,民眾也不用報案了!
歹徒如果是像這次事件,剛好是自家人,那就算是家庭糾紛,要殺要砍要挾持,隨便他啦!
媒體也不看看那刀有多長!桶下去是會死人耶!還說甚麼防衛過當,敢提出防衛過當的人,設身處地為那個警察想一想好嗎?都這種情況了,是要被桶死還是開槍?
tzungyi wrote:
"兩警見狀連忙逃出林家,各自朝巷內兩頭奔跑,當時林男持刀緊追朱警,朱警轉頭看時倒退幾步,見林男逼近揮刀砍刺,重心不穩跌坐在地,緊接著爬起繼續跑,林男則奮力揮刀再次攻擊,朱警再回頭眼見刀尖由眼前劃過,便朝林男連續開5槍,林男身中2槍倒臥血泊。"


但家屬對於警員連開5槍打死人,強烈質疑警員執法過當,林男姊夫說:「警察太惡劣了!」死者姪子也指摘:「台灣有精神疾病的人有多少,就算再嚴重、再像瘋子,也不應該對人開槍,這是對生命的基本尊重。」



再過來支持一下.,

警員就地正法的好,社會就不用多花錢去養一個社會癈物"林酒瘋"..

一槍解決社會的毒瘤....讚...


林酒瘋,你就安息下地獄去吧.......

台灣本來離真正的民主還很遠呀
只要有錢,有權力
管它是什,都可以擺平!!

hondon12521 wrote:
要不然累 神經病患都...(恕刪)

就說啦 要不然麻煩妳來示範
我拿刀追妳 妳不拿槍妳要怎麼解決這件事
我沒練過功夫 妳也不用太害怕
我只有律師口中沒殺傷力的刀而已

無敵雄雄 wrote:
今天看到這新聞 讓我...(恕刪)


+1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尋夢 wrote:
支持警政單位盡快制定...(恕刪)

就是太嚴謹,才會這樣!

酒駕、飆車,都是很故意、非常故意的犯罪行為,只能用非常手段去處理,但一旦新聞報導,記者腦殘總是加入自己無知的評論,民眾更是重度智障人云亦云!因為酒駕跟飆車的人跟造成的危害,這些人都沒碰到過,都覺得他們只是一時的犯錯,應該要溫良恭儉讓的去規勸他們...?所以就批評就罵警方執法過當?

我很希望酒駕再多一點,飆車暴走再多一點,讓我們許多沒腦的百姓再死多一點,才會知道警察何必去身陷危險又要惹罵顧人怨?!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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