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號alexnn 限你2012.7.16 晚上12點前公開道歉(報案三聯單開箱喔)


ciprino wrote:
擂台賽第一回合結束,...(恕刪)
管妹要注意了...
小心被提告......
嫌屎臭卻又愛吃屎的人真怪....
Ha ha,slevin777 不在台灣,樓主要怎麼告?痴人說夢話。
再說,樓主當初發文的那些種族歧視言論,爭議性就很大。
所以slevin777才會替在台灣的鄉民出手嗆樓主,
不是大聲嚷嚷要提告,鄉民們就會噤若寒蟬,
被砲活該,根本就是自己把臉送上來給人巴的。

真的,樓主如果是一顆蛋的話,也會比較好呢。
哈哈,要告我嗎?讓您方便點,我IP也奉送給你好啦,
省得還要勞煩蔣大。
IP: 216•117•208•151


Slevin777 說得沒錯,樓主只能叫囂,卻沒本事。
奇怪,本來想去跟slevin777大大上個香的...不過怎麼還活著?


ciprino wrote:
擂台賽第一回合結束,...(恕刪)

讚讚讚讚 wrote:
帳號alexnn ...(恕刪)


不是告就一定會贏…

通常這種事情到最後就只有4個字: 不了了之

看看樓主的毅力能撐到哪吧~加油嘿
投資一定有風險申購前請詳閱官員財產申報書

jerlsy wrote:
奇怪,本來想去跟sl...(恕刪)


知道777有多厲害了吧 連管妹都不敢動他 更別說台灣要怎麼告他了 XD

停權了也好 可以節省一些司法資源 節能減碳救地球


現代人真的很無聊,動不動就告來告去。

告不成後被告又要來個誣告...

「前腳走,後腳放」意即:
昨天的事就讓它過去,
把心神專注於今天該做的事。


大家認為有沒有可能那兩位會用分身帳號上來發言?

請問那位說別人沒種,沒讀書......的發言能不能向電信警察檢舉?要怎麼做?



kn4624 wrote:
無法苟同你可以不認同...(恕刪)

那也要他的發言有適當的正當性阿
一路看下來
你還沒發現開版的是個怎樣"熱心"的人嗎

如果是正常的發言 只是因為點疏忽或者無知
態度又不會很差
會被砲成這樣嗎

還無法苟同
只能說你太善良...
只能說樓主傻、幼稚
為什麼幼稚?這種無聊事都要告... 就跟小學生一樣動不動就要告訴老師一樣...
為什麼傻?你要是運氣不好遇到壞人,你告了人家,到時候雙方資料都公開了。然後有可能直接在法院外k.o你,甚至直接找到你家k.o你...

年輕人,別動不動就這麼無聊了,不如去做多點有意義的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