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妹妹公保喪葬補助費不投入辦喪禮


jpsu wrote:
六、七萬?? 你太小看公務員的福利了

生活津貼 父母、配偶死亡:5 個月薪俸
公保保險給付 父母、配偶死亡,給付 3 個月...(恕刪)

這麼說來,可領8個月薪俸囉,假設月俸6萬好了,6*8=48萬,公務員有這麼好康嗎?
蔡英文怎沒併入年金順便砍一砍?

48萬元,難怪妹妹要裝惦惦了,48萬拿去歐洲保證可以玩到腿軟了
老實說妹妹應該多少拿個十萬出來給姐姐平衡一下心情,免得氣到筆筆挫
若喪葬費不夠或許可請你妹拿點出來補助,但現還有剩10萬,就別計較那幾萬了,讓您父親走的安祥吧,阿彌陀佛...
我記得公保的喪葬輔助費用是列入所得,前幾年才申請過,如果真要平分這個錢,所提高的所得也要支付才是,但是兄弟姊妹真要這樣算哪跟外人有什麼差別

maxchao wrote:
你是沒辦過喪事吧,同一個父母,一個子女公保請了保險費,另一外個子女還可以請勞保喪葬保險給付嗎?



加油點!好嗎?

現在資訊發達,隨便找都有資訊可供參考!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oq5ylWeCArQ%3d


一天到晚游泳的魚 wrote:
考上公務人員叫做能...(恕刪)



對考上公務員能力不強,那就能力更強的人去出吧

tarngwon wrote:
加油點!好嗎?
現在資訊發達,隨便找都有資訊可供參考!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oq5ylWeCArQ%3d


看到了,己經修正了,不用這麼急著酸人
不管怎麼說,爸爸死了,保險公司給你喪葬補助,你卻沒有全用在爸爸的喪事相關費用上,我是覺得很爛的
不過,一樣米養百樣人,連自己的爸爸喪葬費都這樣搞,以後也不用期待自己的子女會做的多好了

curstw wrote:
父親逝世戶頭留有一筆金額40萬元,用來辦喪禮後還剩10萬元,由我跟妹妹兩姊妹均分。...(恕刪)


會不會 換妹妹 上來 留言問  
父親逝世戶頭留有一筆金額40萬元,是她平常給的孝親費,兩姊妹均分 不公平。
樓主您好:

樓上有人提到或許令妹根本忘了有喪葬補助這事情呢?
您要不就提醒她一下,或許她就會跟你說明要如何處理這部助款這事了。

再者,您自己也提到繳了21%的所的稅等級的人,也不是在乎錢的問題。
21%如果是指所得稅級距的話也有個120萬以上的收入。
若是21%實打實的稅金的話更是至少500萬等級的所得了。
所以樓主看來真的不缺這些錢的,那就好好教導令妹做人處事的道理吧。
就別為了那幾萬元去對簿公堂了吧。
妹妹手頭能寬裕些,身為長姐的您應該開心才是。

令先尊也不會希望看到子女為了這小事而反目成仇的吧。

鳳凰寺 風 wrote:
別忘記妹妹每年有1萬6,000元的國旅卡旅遊補助費喔,這個是政府給她的福利,憑什麼只有她能獨自享有,記得跟她對分喔。還有教育補助費等等,不勝枚舉。


旅遊補助跟喪葬補助也可以扯一起,真是夠了…
你的想法真是特別,而且你完全覺得自己是對的,所以才有臉上網發這種文,這更特別。

一個覬覦妹妹補助費的姊姊,也能引出一些眼紅仇公的阿魯,這倒不怎麼特別,01本來就很多。


算了啦,你跟你妹感情不好必定也不是從這一件事情開始,

早就有嫌隙了吧,要告不告要斷不斷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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