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su wrote:六、七萬?? 你太小看公務員的福利了生活津貼 父母、配偶死亡:5 個月薪俸公保保險給付 父母、配偶死亡,給付 3 個月...(恕刪) 這麼說來,可領8個月薪俸囉,假設月俸6萬好了,6*8=48萬,公務員有這麼好康嗎?蔡英文怎沒併入年金順便砍一砍?48萬元,難怪妹妹要裝惦惦了,48萬拿去歐洲保證可以玩到腿軟了老實說妹妹應該多少拿個十萬出來給姐姐平衡一下心情,免得氣到筆筆挫
maxchao wrote:你是沒辦過喪事吧,同一個父母,一個子女公保請了保險費,另一外個子女還可以請勞保喪葬保險給付嗎? 加油點!好嗎?現在資訊發達,隨便找都有資訊可供參考!https://www.bli.gov.tw/sub.aspx?a=oq5ylWeCArQ%3d
tarngwon wrote:加油點!好嗎?現在資訊發達,隨便找都有資訊可供參考!https://www.bli.gov.tw/sub.aspx?a=oq5ylWeCArQ%3d 看到了,己經修正了,不用這麼急著酸人不管怎麼說,爸爸死了,保險公司給你喪葬補助,你卻沒有全用在爸爸的喪事相關費用上,我是覺得很爛的不過,一樣米養百樣人,連自己的爸爸喪葬費都這樣搞,以後也不用期待自己的子女會做的多好了
curstw wrote:父親逝世戶頭留有一筆金額40萬元,用來辦喪禮後還剩10萬元,由我跟妹妹兩姊妹均分。...(恕刪) 會不會 換妹妹 上來 留言問 父親逝世戶頭留有一筆金額40萬元,是她平常給的孝親費,兩姊妹均分 不公平。
樓主您好:樓上有人提到或許令妹根本忘了有喪葬補助這事情呢?您要不就提醒她一下,或許她就會跟你說明要如何處理這部助款這事了。再者,您自己也提到繳了21%的所的稅等級的人,也不是在乎錢的問題。21%如果是指所得稅級距的話也有個120萬以上的收入。若是21%實打實的稅金的話更是至少500萬等級的所得了。所以樓主看來真的不缺這些錢的,那就好好教導令妹做人處事的道理吧。就別為了那幾萬元去對簿公堂了吧。妹妹手頭能寬裕些,身為長姐的您應該開心才是。令先尊也不會希望看到子女為了這小事而反目成仇的吧。
鳳凰寺 風 wrote:別忘記妹妹每年有1萬6,000元的國旅卡旅遊補助費喔,這個是政府給她的福利,憑什麼只有她能獨自享有,記得跟她對分喔。還有教育補助費等等,不勝枚舉。 旅遊補助跟喪葬補助也可以扯一起,真是夠了…
你的想法真是特別,而且你完全覺得自己是對的,所以才有臉上網發這種文,這更特別。一個覬覦妹妹補助費的姊姊,也能引出一些眼紅仇公的阿魯,這倒不怎麼特別,01本來就很多。算了啦,你跟你妹感情不好必定也不是從這一件事情開始,早就有嫌隙了吧,要告不告要斷不斷有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