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物老闆發聲明「事件有不一樣的順序」被肉搜喊冤:沒欺侮霸凌

唐媽媽也是不給人家活路
但沒辦法惹到弱勢團體自己就變弱勢了
一人決策小組
聽說對方偷偷賣外送單!!!真的活不下去再說,不是很多副業....
和氣生財,以和為貴
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你咬我一口,我加倍奉還
你不給我路走,我讓你沒路走

人生五十年,與天地長久相較,如夢又似幻;一度得生者,豈有不滅者乎
這樓蓋好高喔,我看不完

不過我有看新聞,其實這樓能蓋那麼高,我猜八成是在爭論正反方的處理方式誰比較超過?

我的感想是,老闆行為是過了,但罪過也沒大到需要被肉搜,攤在陽光下,搞到他沒辦法在這一行生存的地步


我常常在想,網路.資訊爆炸,帶給人的究竟是進步比較多?還是相互毀滅比較多?

現在社會的氛圍,尤其是政治,常看到一言不合就要查探.公佈人隱私,要對方身敗名裂的例子

但冷靜去想,他們的罪過真有天大到,非要讓他們在社會完全無法立足.抬不起頭嗎?


人家常在講,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凡事見好就收,得饒人處且饒人,對方若處於下風,就收手吧
如果老闆送給這位小弟不收錢.
也許哪天媒體報導出來 生意更加興隆
一念善惡 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bbchen07 wrote:
如果老闆送給這位小弟不收錢.

這位鄉民請問一下你知道這位唐寶寶幾歲嗎?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有道理可是要討論什麼...(恕刪)


只要犯罪一定會付出代價,要犯罪的人就會思考值不值得。

例如每次違規停車一定會被罰款跟拖吊,你會違規停車嗎?
垃圾新聞大家還沒解散回家洗洗睡?
還在討論?真是服了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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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我自己的故事給你們聽聽,我老媽是被一位18歲多剛買摩托車的青年撞到而過世的。
細節省略,結論是交通鑑定雙方都有肇事責任五五波。

結局是理賠和解沒有上法院,但幾次在各場地的協調會,都是那位青年的爸爸代表出席。
一開始我們有幹譙對方你兒子撞死人不出席道歉是啥回事?
那位爸爸理由是
1.未滿20歲, 民法上監護人可以代表。
2.這點我猜的,他沒說,可能怕兒子出現,萬一場面失控會被胖揍
-----------------
前後協調地點有立委服務處、里長辦公室、市公所活動中心(這次是有擔任專門協調委員會的委員主持)

那種場面,你們不會想要發生在自己身上

即使對方肇事撞死人,他禮貌性道歉外,他不會一直講自己錯、也會講身故者也有(違規)不對的地方

總之,聽了會讓家屬很氣,真的想胖揍對方。

所以我學到一點,每個人都會說對自己有利的內容
人性啊。
只有愚蠢鄉民會起舞。

----------
回到職場經驗
黑函跟投訴,兩者有何不同?
為何企業只處理投訴、不處理黑函?

黑函就是只有單方面說法,沒有舉證
投訴是有舉證

那企業如果每個黑函都處理,就是天下大亂,也不用經營了。
何患無 wrote:
只要犯罪一定會付出代價,要犯罪的人就會思考值不值得。
例如每次違規停車一定會被罰款跟拖吊,你會違規停車嗎?


雖然我不太懂你在說什麼

殺人或者詐騙

會被抓去關或者死刑或者..........等

應該大家都知道

台灣或者世界上有誰會不知道???

罪犯會笨到不知道後果嗎???

問題就是

詐騙就是層出不窮,日新月異

也幾乎每天都有殺人放火的新聞

他們這些罪犯是有在怕什麼判刑或死刑嗎???

違規停車會被罰款跟拖吊----這種事會有人不知道嗎???
貓貓籠九 wrote:
垃圾新聞大家還沒解散回家洗洗睡?
還在討論?真是服了你們。
那企業如果每個黑函都處理,就是天下大亂,也不用經營了。


因為我很怕

沒帶鑰匙出門

會被警察伯伯抓走

所以想討論一下

明明店家有攝影機錄到的影片,就是不拿出來

也許

可以討論到

立委去立法

要這些人主動乖乖交出證據
----這辦法不好嗎???

你們有比這更好的方法嗎????

你們覺得無聊或沒意義

我倒覺得這事很有深度

如果可以

以後類似的事情或其他事情

都能直接要他們交出影片

台灣大概可以少五成紛亂

從此一勞永逸-----不好嗎???
貓貓籠九 wrote:
垃圾新聞大家還沒解散...(恕刪)

+1
深有同感,
看到某些人對一件小小的社會新聞投入成這樣就覺得蠻可悲的,
這個新聞事件沒人死亡、也沒人被打成重傷,好像也沒告上法院,
就很單純只是一件糾紛而已(或許也可以說誤會,因為據後來的新聞說老闆跟旁觀者以及警察都沒發現對方是唐寶寶),

有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吃飽太閒了,
緊緊抓住這個議題不放,
看看這棟樓從頭到尾誰的回文最多就知道哪個人最無聊了,

而更可恥的是,
既然那麼關心,一直回文抓住這議題不放,
卻又把人拉黑是怎樣?
孬種怕別人反駁嗎?

對,
我說的就是"一人掘廁小組",
說實在的,
既然想要"掘廁'那就好好的去挖廁所就好了,
論述的邏輯破洞那麼多,
要打臉你太容易了,
不過前提是小孬孬要先把我解黑。


以上回文歡迎沒被他拉黑的人,幫我全部引言給他看。
好累,算了,隨它去吧。
貓貓籠九
這星期光酒駕死亡事件就好幾件了
蕉敢神經 粉大條
我很看不起那些酒駕的,計程車很方便,車資也不貴,為了自己跟家人以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明知道有酒攤,為什麼不搭計程車?就算不搭計程車,也可以找代駕啊,如果窮到沒錢搭計程車或找代駕,跟人喝什麼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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