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d wrote:這就是我跟你的不同,...(恕刪) 那~~~可以改成....罰躺嗎?犯錯後,老師體諒你的辛苦...請你躺在鋪有高級竹蓆的地上...在地板上輕鬆的做出立正的姿勢~臨時想到的~~別太認真~~只是我和我同事笑了...
2009-04-20 20:09 by lsypopo001上課時一班40個人,只有4個人在聽你講課,整個教室鬧哄哄鬧烘烘就叫他們安靜不安靜就記名字 扣分數到時候不及格式他的事--------------------------------------你這種做法學生絕對會不服下一堂課絕對想辦法反抗你私底下取你難聽綽號部落格及時通用難聽字眼罵你看到你就以不屑你的眼神 閃一邊師道無存阿
體罰的存在是為了讓學生了解規距的重要所以體罰應該明定在校規之中,而且是以罰罪、罰錯為本要讓孩子了解以後出了社會一但犯法,就法律解決,哪像學校只會不斷的原諒歐美社會能夠不用體罰,是他們一切能照規定來反看台灣,犯了錯,連民代都能出面關說,規距沒了,人,就無法無天了
lsypopo001 wrote:用無微不至的愛心、精...(恕刪) 你的說法是標準答案,可惜對大部分的老師要做到是非常困難的,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在上課時間重回到小學、國中、高中的校園,像個訓導主任巡視教室,前幾年我碰巧回去看過,剛好讓我看到曾經全班都敬重的級任老師,現在在台上有氣無力的講課,全班有一半的同學不在原來的位置上(到處走動),之後我再稍微逛了一下校園其他地方,我只能說理想是完美的,現實是殘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