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guo80 wrote:...(恕刪)中國歷史幾千年,殺掉的貪官不計其數,貪污腐化還是個無解的難題。 中國前幾年出了幾本火紅的書,吳思寫的潛規則和後面的血酬定律等續集。潛規則一詞更是被數萬文章索引用,裡面早已道盡"錢和權"密不分的關係。更早在吳思之前,史學家黃仁宇先生的萬歷十五年,也是對於號稱對貪官最嚴刑峻罰的明朝,作出相同的說明。所以現在中國地方上有一種好玩的現象,一個市裡面可以有一二十個副市長。有了錢之後,需要更多的權來撈更多的錢。微笑快門 wrote:您是指中共的高階...(恕刪) 好傻,好天真!貪污需要什麼層級,在中國城管級的都能貪,只是小官貪小,大官貪大。所以俗話說"不怕官,只怕管",當某事有個官有權管的時候,就是他開闢財路的時候。至於判刑的貪官為什都是苦孩子,是因為上面沒有人撐腰(女幹部的上面另有解釋)。中國官方研究機構的調查報告,中國的億萬富豪,九成是高幹子弟,0.4%的家庭擁有中國70%的財富。真正符合那一句:一小部分先富起來!
微笑快門 wrote:您是指中共的高階人員...(恕刪) 基層的要看部門海關 稅務 建設這些要害部門基層公務人員都是房子一套接一套買,車子一輛接一輛換錢從哪裡來?現在有了stock market,一切都好解釋,一句炒股票賺的就搞定。
k2 wrote:中國前幾年出了幾本火...(恕刪) 其實也稱不上潛規則都已經是約定俗成的東西了沒有權力之前看到這些貪污腐敗的東西絕對是義憤填膺等到自己有了權力,發現撈錢如此簡單,也就隨波逐流了真正的清官少之又少,對於百姓來說,官要貪可以,至少把事情辦好,把城市建設好。百姓的要求其實很低。這些吳思的書里都有提到。不知道這本書臺灣有沒有在賣,還是很值得一讀的。
shiauyu wrote:好啦,認真回答講實在...(恕刪)關3年-7年甚至10年,卻貪了幾千萬上億的藏起來10年後,只要逃到國外,吃喝不盡這就是投資報酬率你有機會,你幹不幹,我會跟你說,我賭這一把賭輸關10年,賭贏,多贏10年 所以我覺得經濟犯貪污犯只要確定有罪,除了坐牢外能估算出來的不法所得應該要歸還受害者。如果無法確定有哪些受害者就把不法所得充公
medici1045 wrote:公務員拿人民和企業的...(恕刪) 這沒什麼好吵的公務員自古以來就是很會貪~~爛咖一個企業界的各各是新貴~~了不起公務員沒繳稅嗎最終一句話~~公務員沒那麼偉大對人民國家競爭力進步沒有幫助乾脆全部裁撤光光~~一切就留給企業去治國反正就只會要人錢~什麼都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