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能上新聞)請問這樣觸犯公然侮辱罪嗎?


神戶齊 wrote:

因為有人拿稅來說阿...(恕刪)


我覺得閣下思考方向與人不同,並且天賦異稟,要不要考慮練一下如來神掌。

可以練就銅皮鐵骨,肖傲江湖!
tpccy6421 wrote:
我覺得閣下思考方向與...(恕刪)

嘿嘿
有錢人看多了啦
自己也有認識的年薪300萬的
但是賺的多的都是拿命拼回來的
看到那種對生活乏味的MSN狀態就知道了.......

再回頭看到有些人好吃懶做,還抱怨社會不公
真的是瞬間同情心都沒了.....
愛心都被這種人給消磨掉了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15樓
dunhill978 wrote:
我就是要跟他認真

反正最近很閒!!

引樓主的言~
我單方面認為是你小題大作了..

這種類似語助詞的對話..可以在聊天中出現N次

就算你們不認識..把她當空氣就好啦
大大,我今天又想到了。
您為何不救回個PM給他,就寫"U2"就好哩!
這樣不就扯平?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警察真的很衰你知道嗎~~他不接你們罵他~~他接了~法官會罵他= =~所以他得很用力的勸你不要提~但你真的堅持要提告~他還是會幫你送~只是送上去了法官罵他他才有辦法應付~~只到到最後會是你被罵...
大家還在蓋樓啊!真是用功,不過被告剛已經發了一篇沒啥誠意的道歉文,各位可以拿著雞排和板凳去開闢新戰場囉!
dunhill978 wrote:
從警局回來了~!被訓...(恕刪)


無聊浪費時間

這種事01天天都有

自尊心強的話就不要發文!不要上來看好了...

看你覺得是不是真的有必要為了爭這口氣
畢竟要告別人的費用也是蠻可觀的
忍一時 海闊天空
這麼無聊的文章竟然也能跟到28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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