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器私用? 北市制服員警無故擋車!!


heavenkings wrote:
執行公務跟執行緊急公務有差吧
誰說執行公務就非得要闖紅燈才算數

如果他沒有執行緊急公務, 那為什麼要警察把車子擋下來讓他先過呢?
不緊急的事情為什麼要警察動用公權力呢?

michaellai wrote:
如果他沒有執行緊急公...(恕刪)

因為你引的言是Tcc網友的言
他說的是執行公務
你卻以他沒有闖紅燈反駁他
不是嗎??

michaellai wrote:
我重新講一下我在講什麼.
A.擋車這件事情該不該發生? (非執法人員)
B.若 A 不該發生, 則在沒有執行公務的狀況下,執法人員為何可以這麼做?
(我個人認為 A 是錯的, 而又發生 B這件事情, 故張貼此文章)

(該車是否正在執行公務, 等台北市警察局回覆吧....)
...(恕刪)



hsu0523 wrote: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5 條
警察遇有天災、事變或交通上或公共安全上有危害情形,非使用或處置人
民之土地、住宅、建築物、物品或限制其使用,不能達防護之目的時,
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恕刪)



我記得...
那邊有個警察崗哨
假設值勤中的警員在預見交通上可能會有安全疑慮
為何不能依職權行使法執行公務...
再說...
您提供的影片裡面...
可以見到前方號誌是紅燈狀態
員警不趁這時候指揮...
難道等綠燈再出來檔車(你的用語)嗎??

以上面的情況跟法律賦予的權利推斷
這員警應該沒有什麼不對吧...


[img]http://photo.enctu.org/albums/userpics/17002/1086060298.gif[/img]

hsu0523 wrote:
歡迎來 練肖危我也想...(恕刪)


強者我朋友HSU0523大大
牛肉麵應該過時了
最近應該是比較新的指揮交通事件
人家那台車只是來送早點
早點菜單是
豬頭皮清湯掛皮麵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michaellai wrote:
如果他沒有執行緊急公務, 那為什麼要警察把車子擋下來讓他先過呢?


看了那麼多鄉民的火砲,樓主還能如此堅強...i 服 you...
換個方向想,那邊是交通隊+消防隊...你總不希望真的出車禍或失火時,隊內一堆車輛卡在那而影響到人員跟出動車輛吧..

michaellai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那個........比YA的事還沒解決耶。要不要自己把照片寄
去檢舉一下違規在說?
道歉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可別拿著行車記錄器到處轟別人,卻對自己的違規輕輕放下呀。

繼續作記號~等晚點再來看

PS~~被砲到爛了
還不覺得問題在哪
真是可悲
國文有這樣差嗎?

最後再來個放大絕:另一樓也有保全被砲喔~

這樓的焦點在警察吧
砲輸了
就快換焦點喔

michaellai wrote:
2010.11.24早晨八點於台北市北平東路中山北路一段路口...(恕刪)



假設那是一輛私家車, 由一位平民開到消防局洽工(洽什麼工不知道),
要離開時, 員警基於為民服務的理念, 幫他注意交通狀況, 指揮一下交通,
你覺得這樣的服務ok嗎?

里斯特 wrote:
假設那是一輛私家車, 由一位平民開到消防局洽工(洽什麼工不知道),
要離開時, 員警基於為民服務的理念, 幫他注意交通狀況, 指揮一下交通,
你覺得這樣的服務ok嗎?

注意交通狀況OK,
指揮一下交通不OK.
===========

Y 的照片以及 紅線照片

照片印出了, 明天寄去 宜蘭縣警察局 以及 松山分局, 掛號單候補.

michaellai wrote:
BTW, 我剛剛發現...(恕刪)


你們倆兄弟去結拜好了

真是寶一對

順便去火星居住

那裡很適合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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