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地點在菲律賓 , 詐騙被害者在中國大陸 , 詐騙集團有台灣人大陸人 . 這些詐騙集團台灣人移到台灣來受審 , 怎麼審啊 ? 難道要調大陸被害者來台灣說明案情嗎 ? 還是連詐騙集團中大陸人也一起來台灣偵訊 , 如果都不行的話 , 那這詐騙集團根本就無罪判決 , 所以還是送到對案關完形期再送回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