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swatn1 wrote:
法條上看起來是沒抵觸,但是卻是個笨蛋的「政策」

苛政猛於虎雖是如此,笨蛋政策卻更可怕.


既然沒有抵觸,就不要再拿動保法跟這次的政令對比了。

swatn1 wrote:
他說有很多人罵,也沒指出哪些人,數量多少.

你也很有趣,馬上搬01很多人罵,也沒指出多少人罵,數量多少.

所以,我可以馬上說01代表很多人罵的這件事實嘛?是不是只有01上的罵,才是這個社會上真正的罵?

你會不會太托大你自己了一點?.



setup54088 wrote:
那閣下的'很多'比例又是如何? 自我感覺良好???
還是你只知道有人罵 卻不能清楚的指出這群人占全體意識的比例???
我當然也不知道 所以我不會用這個 當作辯論的依據
很沒有說服


要看01上面對動保的印象嗎?

閃狗閃到摔死 幫婦人默哀3分鐘

十萬張寫給馬總統的明信片 要求一個動保司

鄰居放捕獸夾,貓咪受害 (67樓說明)

面對野狗群 你 妳會選擇通報??還是不管??

請站出來! 捍衛良心~支持連署提告大里清潔隊虐抓重傷犬

不要再亂餵流浪貓狗了…且會引發安全問題!!!我已知道該如何做了…

你不想看到 流浪貓狗?我比你更不想看到(文長 請理性耐心看.......)

你要TNR,我們就一定要接受嗎?

溜狗時被流浪狗攻擊不能反擊嗎?

[討論]保全抓貓

裡面正反聲音都有,我都有跟到,兩位大大可以統計一下是挺動保多還是反動保多,要回覆請用心的看完以上的討論串,反動保的聲音一直都存在。

我一直有個疑問,不能餵食流浪動物和動物保護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講的像陳市長在虐待動物一樣?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既然沒有抵觸,就不要...(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01上面的正反數量代表你口中的事實?還是現實生活中事實?

公投幹嘛?民調幹嘛?

01 萬歲~
網路論壇就是社會的縮影,一般人每天就是正常上下班過生活
不會突然吃飽太閒跳出來開記者會說我要反對盲目愛狗人士
網路也是現在一般人最直接的表達意見管道
何況是像01這種什麼階層的人都有的廣大論壇
還是你想要多看幾個不同論壇的聲音,我只能說01的反對意見都還算溫和的了
如果有些人想繼續當作這只是少數,那就繼續忽視吧


有沒有發現這情形就跟當年法務部長王清峰高喊要無差別癈死的偉大情操很像
這件事情當時也是正反意見都有,吵的不可開交
但是王清峰太高調卻挑動出一堆平常不表達意見的人,整個社會上反對聲浪出現
發展到最後的情形卻是很諷刺的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
歐洲也是癈死的吧,前陣子挪威殺人魔一次屠殺了近百人,也只能判刑關22年
但這在台灣行得通嗎? 這就是我說的民情不同
殷鑑不遠,言盡於此,不再繞圈子下去了

swatn1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01...(恕刪)


民調基準來自於取樣數的多寡。
Mobile01做為兩岸三地一個大型討論網站來說。
自然也有其取樣的參考可信度。
說句難聽點的。這裡的有效取樣率還遠比什麼NC倪爾森電訪來的有參考度。
因為人數多啊。

我是比較建議您用可以取得更多有效取樣率的網路媒體平台來反駁比較好。
一昧的抹黑,難道01就怎樣怎樣之類的,只不過是無謂的情緒字眼。
然後就正成了人人厭惡的動保團體形象了。若這是你期望的?那就如此囉。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小弟以為
無須苛責那些反動保口中所謂"無差別捍衛流浪貓狗生命權的人"
沒有stray animal 就無需付出此種會令部份人士不舒服的愛心

沒有人否認 正反雙方都存在 理由也都值得被尊重
發現問題 提出方法 解決問題才是正確
而不是訂定不公平的辦法 來對待弱勢的一方

剛剛瀏覽到這篇 歐洲31個國家對於流浪動物(貓狗)的一些處理辦法以及實行狀況 檢討
向大家推薦
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
謝謝

Stray Animal Control Practices (Europe)

swatn1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01上面的正反數量代表你口中的事實?還是現實生活中事實?

公投幹嘛?民調幹嘛?

01 萬歲~


你不是要數據?數據放在你面前,你又不想看,要保護流浪動物不是在這罵人笨蛋好嗎?

陳市長的政策如果有問題,引起民怨,今天新聞早就報導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巨大一姐 wrote:
貓喜歡衝過燈前面是習性嗎?我不知道~沒養過貓...(恕刪)


我知到澳洲的袋鼠有趨光性 晚上看到車燈都會跳出來給你撞

現在只是高雄市率先推出這項政策
遽悉若成效不錯其他縣市也會跟進
所以版上的動保人士們請不要再反對了
若真的為流浪動物好就別再反對了
花媽加油

約翰康納 wrote:
網路論壇就是社會的縮...(恕刪)


什麼都是「縮影」,軍隊也是,學校也是,公司也是,政黨也是,宗教團體也是.....

如果這種縮影能夠當作事實的話,民調也不需要設計,公投也不需要成立

這種不嚴謹的東西,就是你所謂的事實,那麼通過動保法的立法委員後面的民意大概是個屁了,比不上所謂的01

這裡不管正反多少,只是個你說的縮影,並不能代表事實就是如此.

不是嗎?

01有功能,有影響力,有縮影,但是不是實況,不能像你一樣言之鑿鑿的當真去了.要不,每次選舉看01就知道結果了,可是,有可能嗎?


我只想到一件事
動保團體又可以藉機會募款了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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