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據稱「三年級」數學題火熱 ---"賣鞋賠多少"?

terr007y wrote:
拿到假鈔的瞬間, 剩下85 - 50 = 35元

拿到假鈔的瞬間, 剩下85 - 50 = 35元?
假鈔價值不就是為0...
收到不具價值的假鈔也只是+0而已..
請問是怎麼創造出-50的負利潤?

terr007y wrote:

謝謝您的反向思考
不過您的說法才真的是....

你說店家扣掉利潤6元賠94..
不然你覺得店家多賠的50元跑哪去了..
年輕人賺29元+21元的鞋子(合計50元)
難不成是鄰居賺走了那50元嗎?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大家那麼聰明
一定知道答案的
我就不寫解答了
おなかがすきました。 おなかがすきました。
這種類似問題以前就解過了 就是那張'假鈔'亂了一堆人的思考

反正只要秉持一個原則 有人賺多少就有人賠多少 賺的和賠的總合起來一定等於0

不可能會有錢被鬼搬走或者是鬼送錢來

首先把這問題拆成幾個步驟來看

(後面[]裡面的數字是單一步驟結束後的每個人收支 x代表無關此事件)

1.年輕人掏出50元買鞋[年輕人-50+鞋/鞋店+50-鞋/鄰居x]

2.鞋店店員因為沒零錢,用年輕人的50元和鄰居換50元零錢[年輕人X/鞋店-50+50/鄰居+50-50]

3.找給年輕人29元[年輕人+29/鞋店-29/鄰居x]

4.無奈鄰居發現年輕人的50元是假鈔[年輕人+50/鞋店x/鄰居-50]

*這裡就是容易鬼打牆的地方 因為年輕人拿的是假鈔 價值=0

所以在步驟1的扣款50這件事情根本不存在 店家也沒拿到真的50 還拿假50(年輕人的)拿去換真50

因此在步驟4把年輕人在步驟1付的50加回來(因為他根本沒付錢 只是假鈔)

鄰居收到店員拿年輕人的假50換真50

因此在步驟4把步驟2鄰居收到的50給扣回去(根本沒收到錢 只是假鈔)

而鞋店沒有真的收到這50假鈔 只是拿去換(中間人)

沒有貪污沒有調包的話 鞋店可以說無關此事件

5.鞋店只好再退還鄰居50元[年輕人x/鞋店-50/鄰居+50]

因此總合來說步驟1-5

年輕人總合-50+鞋+29+50=29+鞋子

鞋店總合+50-鞋-50+50-29-50=-29-鞋子

鄰居總合+50-50-50+50=0

6.算上鞋子的成本15

年輕人實際賺29+15=44

鞋店實際虧損-29-15=-44

鄰居沒賺沒賠

算上"該賺的沒賺"淨利6元 鞋店虧損-44-6=50

年輕人也賺到這個"淨利6元" 共賺44+6=50

總之

什麼>50的答案我都不會相信

因為沒有錢被鬼搬走或者是鬼送錢來

所以答案大概就是這樣了
G-PLUS wrote:
拿到假鈔的瞬間, 剩...(恕刪)


[金錢不滅定律]
看來我是搞錯了...

年輕人 : 0元
店家 : -15+21=6元
鄰居 : 50元
===========
年輕人 : 29+21=50元
店家 : 6 - 50= -44元
鄰居 : 50元

真的很抱歉......

您給的 我接受了

還得給您

請包涵小弟的無知....對不起~~~
個人認為:

如果店家自己收到假鈔:
損失= 15+29 =44

可是今天店家拿假鈔跟人換錢,等於是負債,所以又賠了50給鄰居.
所以 損失= 44+50 =94


z0z0z000 wrote:
這種類似問題以前就解...(恕刪)


收到假鈔也是一種損失阿..
因為假鈔並不能用..
反而得列入為開銷中..

所以答案是94並沒有問題..

>50的是年輕人賺到的..


老闆的損失:
鞋子的成本:15元
但是因為收到了假鈔..
如果沒和鄰居換也就罷了.但是因為有和鄰居換錢.反而得還給鄰居50元..這時候不就變成了支出?所以在這邊付出的成本是50..
因為收了年輕人的50元.還要找給21元.

所以..
15(成本)+29+50(這兩個是老板拿出去的)=94




反推................

虧損94

如果鞋店把0元的(50假鈔)當可用錢流通出去

-94+50.......鞋店還是虧損44........不合理

所以..不是94的啦~~

hwsbetty wrote:
收到假鈔也是一種損失阿..
因為假鈔並不能用..
反而得列入為開銷中..

所以答案是94並沒有問題..


怎麼會沒有問題?

你的想法很有代表性,癥結在於把假鈔本身價值當成-50元.

已經列出了貨品及找零錢的開支,又計入假鈔面額,這不是重複了麼?

你向我借100元,然後還我假鈔一張,請問我損失多少?照你算法,我損失200耶,因為”收到假鈔也是一種損失阿..因為假鈔並不能用..反而得列入為開銷中..”,很荒謬對吧?但這就是你的想法.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可怕的鬼打牆
思路不清楚就算了
也該多爬文


hwsbetty wrote:
收到假鈔也是一種損失阿..


假鈔並不是你實際的損失
你的損失是來自賣出去的鞋和找零29元



hwsbetty wrote:
但是因為收到了假鈔..
如果沒和鄰居換也就罷了.但是因為有和鄰居換錢.反而得給鄰居50元..這時候不就變成了支出?所以在這邊付出的成本是50..


你自己都說是「還」了
你換錢的時候鄰居就免費給你50元了
你只不過拿他給你的50元還給他而已

請問你跟我借了50元又還了我50元
你有「支出」嗎?
你有另外拿出50元來給我?

你從鄰居那邊拿走50元事後又還他50元
你從頭到尾根本沒有額外支出。

hwsbetty wrote:
15(成本)+29+50(這兩個是老板拿出去的)=94


你們這些算出超過50答案的人只要想一個實際問題就好,當一個人拿偽鈔(也就是價值零元)換走了鞋子和找錢,如果老闆會賠超過50元,那麼當誠實顧客拿50元真鈔做同樣交易時老闆會賺錢麼???有人專程開一家皮鞋店來賠錢的?有毛病?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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