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藍光 wrote:
=========...(恕刪)
樓主,真心的建議您,
就放下自己的成見跟對方說聲對不起,
也是饒了自己,
不然勞心傷神真的也是划不來。
我們人類時時都在犯錯甚至說著愚蠢的話語而不自知,
有時真的別太糾結,
不然你網路也別連了省心些,
誰知道日後會否再碰到呢?!
然後每個人類的肚量不同,
你說我這是駝鳥心態我都無所謂。



A辣愛怕跑 wrote:
在此建議我國的司法...(恕刪)
hchou38 wrote:
我覺得這樣說法不太對,也不該是這樣,
如果說網路言論不該自律,那麼意思就是隨便要怎麼發洩情緒都是O.K.的,
這樣說有道理嗎?我不認為因為代號不代表著什麼或是本人身份,
就可以隨便亂情緒化的發言回覆,這樣的話只能讓討論論壇更亂而已,
同樣套用於虛擬網路上的一些遊戲也一樣,
你可以自由的遊戲在不傷害他人虛擬身份的情況下,
但是如果妨礙到他人虛擬身份或是讓人不愉悅,這本來就該要有相對的責任,
這個責任在發言者,還有網站管理者都有責任在,
不然照這樣的說法,有傷害別人的情事時,為何網站管理者責無旁貸的得提供司法單位訊息?
既然網路隱私至上的話,這樣不是矛盾?因為你傷害到別人的權益了。
其實在只回了一篇文章後,很不想回樓主這串文章,
因為很明顯地雙方都有錯失,但是先做不適當動作的是樓主啊!
不管那句話自己感覺怎樣?只要傷到了人,我覺得都該道歉,
道歉沒什麼,以前我也常做,私信不行,就公開道歉,做完了就是自己該做的都做了,
我覺得做人無愧才是最重要的。另外奉送一句話"謹言慎行".不管怎樣,請別以言語針對他人。
hchou38 wrote:
我覺得這樣說法不太對...(恕刪)
mooreliang wrote:
如果原告拿樓主的主...(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