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ia17 wrote:該罰的還是要罰希望政府對財團也能有徵稅的魄力 非常同意。遠通應該把罰款繳壹繳,似乎是大部分民眾的心中的定見。高公局或許有裁量權,但社會觀感也需考量壹下。不然,大家都會想比照辦理壹下。一個國家大規矩都沒了,那小規矩就會亂。
kikikat wrote:罰款還可以申請調解,這是哪們子的條款,人民被罰錢都得乖乖繳,我到要看看劇本怎麼走下去。,...(恕刪) 死老百姓欠稅幾百幾千元就一定被國稅局追討到底~~而有錢商人的2.2億罰金可以申請調解.............
rxyzf wrote:還有欠19元被罰75...(恕刪) 看到文中所提"強調一切依法有據,公事公辦,想幫學生藉套卻沒辦法,只能請他還是得繳交7500元的罰款當做經驗,下次別再發生。"真是國家之幸,有如此"依法有據,公事公辦"公務員。(反諷)高公局你看到了嗎?高公局你看到了嗎?高公局你看到了嗎?
miwabear wrote:有沒有人自願出來選總統的,我投一票...(恕刪) 我可以~不過我的政見是~1.殺~貪官2.解散政黨3.恢復聯考~接受清寒學生推徴4.公務機關瘦身,裁員10%,年淘汰不適任10%5.市區路平比照國道標準這樣有機會上嗎?還是競選期間就會被兩顆子彈打成歷史人物了?